同花顺 Logo
AIME助手
问财助手
工信部发布《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
2023-05-30 20:33:15
分享
文章提及标的
无线充电--
消费电子--

为规范无线充电(885774)(电力传输)(以下简称无线充电(885774))设备的使用,避免对各类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产生有害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促进无线充电(885774)产业高质量发展,5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无线充电(885774)(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

无线充电(885774)是指利用磁耦合(磁感应、磁共振)以及电容耦合等机理实现电源到负荷的非波束式近场电力传输技术。无线充电(885774)设备是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按照组成方式可分为由连接电源的能量发射端和作用于负荷的能量接收端组成的无线充电(885774)设备、仅包含能量发射端的无线充电(885774)设备、仅包含能量接收端的无线充电(885774)设备。

《规定》指出,本规定适用于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移动通信终端无线充电(885774)设备、便携式消费电子(881124)产品无线充电(885774)设备(以下简称移动、便携式无线充电(885774)设备),以及电动汽车(含摩托车)无线充电(885774)设备。

《规定》明确,移动、便携式无线充电(885774)设备的工作频率范围为100-148.5kHz、6765-6795kHz、13553-13567kHz频段,且额定传输功率不超过80W,工作频率等相关技术参数应当满足《无线充电(885774)(电力传输)设备技术要求》。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4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
举报举报
反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