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业11月罚单:前高管疑陷违规入股窝案,5家券商共被罚没1.08亿元
又有多名券商前任高管“摊上事”了!
据同花顺(300033)iFinD统计,今年11月内,证监会、地方证监局、沪深交易所共开出46张罚单,覆盖了20家券商及其子公司和40名证券从业人员。
仅从数量上来看,联储证券月末连收5张罚单,被处罚次数居前。但是中泰证券(600918)(600918.SH)、中信建投(601066)(601066.SH)均有时任部门负责人乃至副董事长被罚,且罚单牵出中泰证券前副董事长等高管违规入股窝案,引起业内震动。
此外,随着东吴证券(601555)(601555.SH)、渤海证券先后披露证监会的处罚结果,年内包括中信证券(600030)(600030.SH)、海通证券(600837.SH)等5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券商,被处罚结果已经全部公布。结合公告,5家券商及其从业者被罚没总金额高达1.08亿元。
中泰证券前高管陷违规入股窝案
11月4日,证监会一次性披露了2张罚单,指向4名证券从业人员的违规入股行为。根据公开信息,这4人均曾在中泰证券担任要职。
证监会2024年第1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7月25日,证券从业人员毕玉国与他人签订协议,约定向毕玉国转让某拟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2018年8月,毕玉国出资金额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2023年12月,毕玉国收回上述款项,没有违法所得。
2018年8月14日,证券从业人员钟建春与他人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向钟建春转让某拟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2018年9月16日,证券从业人员张玉林向钟建春转账。2018年9月20日,钟建春、张玉林出资金额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钟建春与张玉林约定按照转账金额入股。2024年3月,钟建春、张玉林收回上述款项,没有违法所得。
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决定对毕玉国、钟建春和张玉林分别处以250万元、20万元和38万元的罚款。
同日披露的第1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4月,证券从业人员尚文彦与他人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向尚文彦转让某拟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尚文彦通过他人将资金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2024年1月,尚文彦收回上述款项,没有违法所得。证监会最终决定对尚文彦处以125万元的罚款。
中泰证券2023年年报显示,毕玉国在2013年12月~2022年10月期间担任中泰证券总经理,2022年12月起任中泰证券副董事长一职,年薪146.78万元(税前)。
2023年8月25日,中泰证券公告毕玉国因组织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毕玉国不在中泰证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值得一提的是,曾与毕玉国做搭档的中泰证券原董事长李玮,于今年4月被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李玮被查的其中一项原因即“长期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据媒体报道,钟建春为中泰证券原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张玉林曾任中泰证券投行委员会新兴产业部总监。尚文彦原为民生证券副总裁、执委,且此前曾有中泰证券的任职经历。
紫晶存储案再“发酵”,中信建投多名时任高管被罚
曾引起轰动的紫晶存储财务造假一案,时隔一年多仍余波不断。作为其IPO保荐机构的中信建投又有5名从业人员被处罚。
11月4日,上交所披露了《关于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分管投行委委员兼投行部深圳部负责人李波、项目内核责任人董贵欣、项目质控责任人张华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显示,李波作为紫晶存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的时任分管投行委委员兼投行部深圳部负责人,董贵欣为项目内核责任人,张华为项目质控责任人,属于中信建投在紫晶存储IPO中多项违规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决定》还披露了前述三人提出的申辩:一是相关责任人积极应对处置和配合调查,属于酌定从轻或者减轻情形。二是中信建投内部已严肃问责处分相关人员。三是投行部深圳部负责人、项目内核责任人、项目质控责任人并非项目签字人员,从未参与项目任何具体尽调和执行工作。
但是上交所坚持认为三人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同时“相关违规行为已经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查实,违规事实清楚,已被内部追责、不负责具体尽调工作不影响违规事实的成立。”
最终,三人均被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上交所还将该处分通报证监会,并计入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数据库。
同日,上交所披露了《关于对保荐代表人刘能清、邱荣辉予以三年内不接受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决定》,决定对紫晶存储IPO的两名保代予以三年内不接受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根据今年8月广东证监局披露的文件,两名保代此前已被广东证监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自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显示,今年9月25日,刘能清、邱荣辉的登记信息由此前的“保荐代表人”变更为“一般证券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11月26日,福建证监局官网将紫晶存储先行赔付案列为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之一。
福建证监局披露的信息显示,2023年5月,中信建投等中介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第三方中立机构接受委托担任专项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管理、运作。先行赔付工作在三个月内高效完成,累计申报有效赔付金额约10.86亿元,占总赔付金额比例98.93%,申报有效赔付人数16986人,占总赔付人数比例97.22%。
福建证监局表示,紫晶存储先行赔付案的申报人数、赔付金额及投资者和解率均为历次先行赔付工作中最高,各项工作平稳完成并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
5家被立案券商的处罚全部落定
此前被证监会立案的东吴证券、渤海证券,在11月先后披露了立案调查的处罚结果。
今年4月8日,东吴证券因涉嫌国美通讯、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11月8日,东吴证券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显示,证监会决定对东吴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针对国美通讯项目共罚没716.04万元,两位保代被给予警告并分别被罚款70万元;针对紫鑫药业项目,共计罚没620.4万元,两名保代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10万元罚款。
11月15日,渤海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对其今年4月24日因涉嫌财务顾问业务违法违规被立案一事作出了处罚决定。
公告显示,证监会认为渤海证券在开展财务顾问核查工作中,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况,涉嫌违反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的有关规定,拟决定对渤海证券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56.6万元,并处以169.81万元罚款。
至此,今年年内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5家券商的处罚结果已经全部落定。
4月12日,中信证券和海通证券因涉中核钛白(002145)违规定增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成为新“国九条”发布后首批被证监会立案的券商。最终,中信证券及其孙公司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计被罚没7166.07万元,海通证券被罚没776.44万元,两家券商共计被罚没7942.51万元。
9月25日,中金公司(601995)(601995.SH)因涉嫌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尔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时隔一个月,证监会决定对中金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思尔芯的保荐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将上述罚没金额进行加总,年内证监会对5家被立案券商及其从业人员的罚没总金额高达1.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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