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 第十一批药品集采工作已启动
7月2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在国新办举行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第十一批药品集采工作已经启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优化集采措施,国家医保局坚持“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的原则,研究优化具体的采购规则;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定按病种付费方案2.0版,建立完善特例单议和数据工作组等配套机制,在引导资源配置的同时支持医疗技术创新。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介绍,2018年以来,国家层面开展了十批集采,覆盖了435种药品;地方相继开展了省级和省际联盟集采,形成了协同补充的工作格局。实践证明,集采是治理药品价格虚高的有效途径,推动了行业秩序逐步规范,降低了群众用药负担,促进了群众用药质量和可及性的整体提升。
施子海表示,近期,第十一批药品集采工作已经启动,国家医保局研究优化了具体的采购规则。在报量方面,医药机构可以通过选择报具体品牌的量,把自己认可、想用的品牌报上来;在中选规则方面,优化了价差计算的“锚点”,不再以简单的最低价作为参考,同时报价最低企业要公开说明报价的合理性,并承诺不低于成本报价;在质量保证方面,要求投标药品的生产线两年内不存在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药监部门对集采中选企业检查和产品抽检两个“全覆盖”,要求比以往更高。
根据此前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文件,第十一批药品集采拟纳入55个品种,涵盖了多个临床常用治疗领域,涉及化学药、生物类似药等不同类型药品。此次集采继续坚持“集采非新药、新药不集采”的原则,同时与医保目录谈判相衔接,排除了通过谈判新进入医保且仍在协议期内的品种,将各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年采购额超过1亿元的品种纳入采购范围,提升集采的规模效应。此外,考虑到一些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存在特殊性、风险较高,采纳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暂不纳入此次集采范围。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李滔介绍,“十四五”期间,医保部门持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目前与医疗机构的结算按病种付费基本实现全覆盖,基金支付实现了从“后付制”到“预付制”、从传统的按项目付费到按病种付费、从被动付费到主动付费的转变,促进医疗机构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医疗机构住院服务更有效率,诊疗行为更加合理。2024年,基本医保基金支出2.98万亿元,患者个人负担同比下降5%左右。
此外,国家医保局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定按病种付费方案2.0版,建立完善特例单议和数据工作组等配套机制,在引导资源配置的同时支持医疗技术创新。印发30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促进更多体现新质生产力的新技术、新设备进入临床应用。
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