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执”助力上市养殖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自救

来源: 江苏经济报

  2021年1月14日,A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28亿元,用以扩建能繁母猪项目,B公司、C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三家公司均未能按期偿还贷款,银行向淮安市洪泽区法院提起诉讼,后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通过线上查询整合上市公司信息,线下实地走访项目场地、与企业沟通谈话,洪泽法院发现,C公司为上市企业且处于预重整阶段,其独资的B公司是全国大型能繁母猪企业,业务覆盖多地,三被执行人系关联企业;C公司的能繁母猪项目前期投入巨大,受2023年生猪市场波动陷入债务危机,关联企业正积极自救,而项目停滞、场地闲置造成了严重资源浪费。同时,还了解到C公司在2025年有40万头能繁母猪项目的发展计划。

  基于上述调查结果,为盘活能繁母猪项目实现多方共赢,法院创新提出“以租代执”解决思路,引导银行与被执行人开展谈判。执行法官对“以租代执”、分期履行等基础方案及时予以固定,对于难以达成一致的,如首笔还款数、进入预重整的企业是否要还款问题,以“和则两利、斗则两败”理念持续做申请执行人工作,最终双方确认首次还款数额以洪泽场地租金收益640万元为准,预重整企业对案款仍承担保证责任,同时确定每年的还款数额均以该项目租金为限,有效解决了双方争议,并规范了后续还款方式和时间。2025年5月20日首笔租金640万元已到,接盘企业现正有序开展复工复产。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既关乎金融安全的有效保障,也关乎陷入债务危机的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洪泽法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针对企业实际情况,提出“以租代执”执行方案,既有效保护了银行的债权安全,又为陷入债务危机的民营养殖企业开辟了自救路径,让投入近亿元的能繁母猪项目得以持续实施。同时,法院通过整合资源盘活闲置资产,推动关联企业内部重组,一揽子化解债务风险,不仅助力预重整企业轻装上阵,更对稳定猪肉市场供应、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实现了金融安全、企业发展与社会利益的多方共赢。洪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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