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医院工作人员不得诱导丧属高消费
1月12日,国家卫健委、民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亡故患者全流程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四大方面出台12条细则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通知明确,国家卫健委将联合多部门严格防范、惩处医疗机构违规开具、倒卖《死亡证明》的行为。国家卫健委要求,医疗机构立足主责主业,不得开展殡仪服务,不得将太平间外包,不得诱导丧属高消费。
下一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具《死亡证明》和内部遗体暂存场所的管理力度,规范涉亡故患者服务,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倒卖泄露亡故患者信息行为。
民政部门将监督指导殡仪馆按有关规定及时接运遗体,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移交有关组织和个人在医疗卫生机构内的违法违规开展殡葬服务线索,严肃查处有关组织和个人擅自进行遗体接运、存放、防腐、整容、火化等服务行为。
公安机关将落实非正常死亡证明开具职责,依法查处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严厉打击涉殡葬领域违法犯罪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周边殡葬经营主体价格违法、违规收费及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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