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污染、谁治理!动力电池回收新规将至

来源: 武汉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 作者:秘书处

  1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政策吹风会上,五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最近出台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周海兵明确表示,为推动该行动计划落实,国家将从完善法规体系、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全程监管三方面推进制度建设。

  具体包括: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修订相关领域法规规章,并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厘清政府与企业的责任边界,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杜绝企业受益、社会承担环境代价的现象;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全链条监管,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此次吹风会释放出明确政策信号,标志着我国动力电池回收将从行业自主行为全面升级为国家强监管领域,企业环境责任边界进一步明晰,“谁污染、谁治理”成为产业发展不可逾越的红线。

  规模与风险并存:退役潮下的紧迫课题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进入规模化爆发期。2025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累计生产1534.8万辆,同比增长26.1%;零售销量1280.9万辆,同比增长17.6%。截止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突破4000万辆,中国目前已是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销量和保有量国家。

  伴随首轮动力电池“退役潮”到来,一个矛盾日益凸显:每一块退役电池既是富含锂、钴、镍的“城市矿山”,也是一颗处理不当便会污染土壤水源的“环境炸弹”。

  核心原则确立:从“企业盈利”到“终身负责”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周海兵明确,即将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将以 “谁污染、谁治理” 为核心原则,旨在杜绝企业享受市场红利后,将环境成本转嫁给社会的乱象。这意味着,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生产企业必须对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负责,构建从设计、生产到回收、再生的闭环管理体系。

  直击行业三大顽疾,构建系统化治理

  新规将精准治理行业长期存在的痛点:

  责任不清:明确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回收者各方责任,建立可追溯体系。

  标准缺失:完善电池设计、拆解、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全链条技术标准。

  监管薄弱:生态环境部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强化监管,深化非法倾倒专项整治,织密监管“天网”。

  动力电池回收已被提升至国家资源战略高度,不仅将作为“新三样”固废回收的核心内容纳入“十五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重点,更依托即将扩展至约200个城市的“无废城市”建设,为电池规范化回收网络及梯次利用(如储能、低速车等)提供规模化应用场景。与此同时,国家还将同步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通过淘汰落后工艺,从源头推动全产业链绿色升级。

  此次政策组合拳,标志着中国固体废物治理从“末端处置”向 “全过程防控” 的历史性转变。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而言,这不仅是必须履行的环境责任,更是驱动技术革新(如易回收电池设计)、重塑商业模式(构建回收体系)、挖掘循环经济价值的战略机遇。产业竞争正从单一的“制造与销售”,转向涵盖制造、使用、回收、再生的“全生命绿色竞争力”比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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