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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文!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
2026-01-19 16:13:29
作者: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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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及标的
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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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1月19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850101)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零碳工厂建设应遵循因业施策、系统推进,创新驱动、技术赋能,应减尽减、持续提升,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等四方面原则。

《指导意见》主要目标为: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优先选择脱碳需求迫切、能源(850101)消费(883434)电力(562350)为主、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行业先行探索,逐步完善相关规划设计、能源(850101)供应、工艺技术、管理运营和商业模式,待条件成熟后再向碳排放量强度高、脱碳难度大的行业逐步推进。

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884309)、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到2030年,逐步拓展至钢铁(850106)有色金属(1B0819)、石化化工(850102)建材(850107)、纺织等行业领域,探索传统高载能产业脱碳新路径。

零碳工厂不是绝对的

“零”二氧化碳排放

零碳工厂建设是指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减排措施,实现厂区内二氧化碳排放的持续降低、逐步趋向于近零的过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零碳工厂不是绝对的“零”二氧化碳排放,而是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允许下,实现应减尽减并持续改进提升,保持工厂二氧化碳排放最低。

该负责人表示,零碳工厂是一个新生事物,各方面的认识还有较大差异。建设零碳工厂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涉及能源(850101)结构、工艺技术、资金投入、管理服务等多个方面,不同地区及不同行业的具体路径、工作进展和实施难度差别较大。

《指导意见》详细介绍了零碳工厂的建设路径:一是健全碳排放核算管理体系,实现科学算碳;二是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850101)利用和电气化水平,实现源头减碳;三是提升能源(850101)利用效率,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现过程脱碳;四是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分析,带动全产业链上下游落实节能降碳措施,实现协同降碳;五是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开展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的精准化计量和精细化管控,实现智能控碳;六是开展碳抵销和信息披露,实现零碳排放并持续改进。

完善零碳工厂相关标准体系

《指导意见》表示,在保障能源(850101)电力(562350)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鼓励工厂实现零碳电力(562350)、热力、氢能和燃料供应,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885641)、生物质发电等,探索开展绿电直连,提高可再生能源(850101)使用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工厂建设工业(002265)绿色微电网,一体化应用光伏、风电(885641)、余热回收以及新型储能(885921)、高效热泵等,实现多能高效互补利用。积极发展绿色氢氨醇等一体化项目,推进工业副产氢、可再生能源(850101)制氢等清洁低碳氢应用。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超低排放生物质锅炉等技术和燃煤自备锅炉替代,加快推进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850101)更新改造,提升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850101)供热(制冷)比例。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850101)局等部门做好《指导意见》宣贯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保障。

此外,将研究制定零碳工厂通用要求等基础通用标准以及分行业零碳工厂建设指南与评价导则,加强与国际标准的衔接;加快制定针对行业/企业、工序/单元、产品、项目等层面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和技术方法指南,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产品碳足迹信息披露等相关标准。

在推广节能降碳综合服务方面,逐步健全绿色低碳转型市场化机制,推动零碳工厂建设在绿色消费(883434)、绿色贸易、绿色金融等领域中的应用,激发工业企业降低碳排放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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