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国企争议应如何解决?

来源: 天津港官微

  法治是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石,风险防控是港口企业稳健运营的核心命题。在天津港600717)集团全力迈向世界一流港口、深耕“十五五”发展新征程的关键阶段,每一次商业纠纷的妥善处置,每一项风险隐患的精准化解,都关乎国有资产安全,维系企业品牌声誉,影响高质量发展大局。

  长期以来,仲裁因“保密、高效”的特性,成为不少国企(含上市公司)解决商业纠纷的常规选择。但在实践中,仲裁程序的灵活性、一裁终局的不可逆性,也暗藏着影响国有资产安全的潜在风险,为企业经营埋下隐患。如何在争议解决中守住合规底线、筑牢国资防线?程序严格的诉讼与灵活高效的仲裁,究竟哪种更适配港口国企的发展需求?

  为此,股份公司聚焦国企争议解决方式,深入剖析仲裁与诉讼的优劣利弊,结合实践案例拆解潜在风险,梳理科学应对策略,为所属企业规范争议处置、强化风险防控提供思路借鉴。

  

  仲裁的优势与潜在陷阱

  企业选仲裁,多是看重三点:保密维护声誉、可找行业专家断案、程序灵活耗时短。但这些优势背后,藏着不少陷阱,对国企而言风险更突出:

  1.程序公正性风险。仲裁程序的自主性可能导致对当事人程序性权利的实质影响。例如,某些仲裁委的仲裁规则中的“视为送达”条款,可能因接收方内部流程复杂或衔接疏漏,造成当事人未能实际收到关键证据,进而无法行使质证等核心权利,却仍需承担相应的程序后果。这种程序设计与实体公正之间的潜在张力,尤其对组织结构庞杂的当事人构成隐性的程序风险。

  2.纠错难度大。仲裁是“一裁终局”,裁决生效后没有二审上诉机会。如果仲裁庭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出错,当事人几乎没辙。法院对仲裁的监督只看程序是否严重违法,不评判结果公正与否,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获得支持的比例极低。

  3.中立性存疑。理论上仲裁员是中立专家,但实践中,有些企业或律所常年给同一仲裁机构送案件,成为“大客户”。仲裁机构靠案源生存,处理这类“常客”与国企(非常客)的纠纷时,能否绝对公正,值得怀疑。

  4.保密的副作用。保密虽护声誉,却让仲裁缺乏外部监督。国有资产运营处置本就该受严格监督,把可能导致资产流失的争议放在封闭程序里解决,本身就不符合国资监管要求。

  

  诉讼为何是国资“安全港”

  比起仲裁的不确定性,诉讼虽在效率和保密性上有不足,但制度设计更能保障国资安全:

  1.程序规范有保障。法院审判严格遵循《民事诉讼法》,立案、送达、举证、开庭每一步都有统一标准,不会出现“寄出即送达”这类不合理规定,能充分保障双方平等权利。

  2.多重纠错渠道。我国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上诉,二审法院会全面重审。对涉及巨额国资的案件,这份“后悔药”至关重要。

  3.公开促公正。诉讼以公开为原则,全过程受公众和媒体监督,能倒逼企业规范经营。更关键的是,公开的审判过程和判决文书可追溯,方便上级、审计和纪检部门监督问责,契合国资透明合规的监管要求。

  

  国企争议解决的应对策略

  国企需从“惯性选仲裁”转向“审慎决策”,构建以风险防控为核心的策略:

  1.树立“诉讼优先”理念,建立分级审批制度。建议将诉讼作为国内商业合同争议解决的默认选项,写入标准合同。特殊情况确需仲裁(如涉及核心技术机密、对方是坚持仲裁的国际企业),需严格审批:超过一定金额的,须经总法律顾问或更高层审批,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2.必选仲裁时,细化合同条款。不能套用模板,要针对性约定:比如仲裁文件送达,必须以法定代表人或指定联系人签收回执、指定邮箱回复确认为准,否则无效,避免“推定送达”风险;同时明确仲裁范围,仅限合同履行相关争议,防止被随意扩大。

  3.关注法律修订,保持审慎。2024年《仲裁法》修订草案提交审议,预计2026年3月生效,拟强化仲裁员披露义务等,提升公正性。但法律完善需要时间,新规则效果未经验证前,仲裁固有风险仍存。因此,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诉讼优先、审慎仲裁”仍是国企保护自身利益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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