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投行业务,多家券商收警示函

2026-02-13 19:03:47
作者:莫琳
分享
文章提及标的
太平洋--
财通证券--

【导读】财通、太平洋、中天国富收到证监会警示函,均与债券业务有关

春节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证监会给多家债券承销机构敲响“警钟”。

2月13日,证监会分别给财通证券(601108)太平洋(601099)证券、中天国富证券下发了警示函。经查,三家券商在债券业务内控、发行承销及受托管理等方面均存在违规行为。

具体来看,太平洋(601099)证券主要存在三大违规问题:一是债券内控把关不严,个别项目对质控内核意见回复不到位,内核管理未实现闭环;二是受托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未对存续期内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事项给予充分关注;三是个别资产证券化(ABS)项目基础资产转让核查不充分,存续期未持续跟踪核心企业经营状况。

中天国富证券同样因三项违规被“点名”。证监会指出,该公司债券内控把关不严,个别项目质控内核履职不到位;发行承销环节不规范,个别项目对发行人财务数据波动、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等重要风险事项分析核查不充分,且簿记现场管理不严格;此外,其个别项目受托管理履职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财通证券(601108)的违规行为则主要集中在内控机制执行与承销尽调方面。经查,该公司债券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个别项目内核制衡性不足,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力;承销尽调不规范,未充分核查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财务会计信息;受托管理方面,未能充分关注存续期影响偿债能力事项,也未能有效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上述三家券商的违规行为,证监会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
举报举报
反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