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添一员,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增至21家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据央行官网2月13日消息,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了2025年度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认定21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其中国有商业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0家,城市商业银行5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对比2023年度名单,最新名单有两处变化,一是浙商银行601916)新入选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二是兴业银行601166)分组由第三组调整至第二组。

  具体来看,最新名单按系统重要性得分从低到高分为5组:第一组11家,包括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601818)、平安银行000001)、华夏银行600015)、宁波银行002142)、江苏银行600919)、北京银行601169)、南京银行601009)、广发银行、浙商银行、上海银行601229);第二组4家,包括兴业银行、中信银行601998)、浦发银行60000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三组2家,包括交通银行601328)、招商银行600036);第四组4家,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601988)、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601288);第五组暂无银行进入。

  此次新入围的浙商银行,截至2025年9月末资产规模约3.4万亿元,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15%、9.61%、8.40%,均保持在合理水平,且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比上年末上升0.02个百分点。去年前三季度该行实现营业收入约489亿元,归母净利润约117亿元。

  在去年7月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2025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按一级资本排名,浙商银行居第82位,按总资产排名,浙商银行居第75位,均较上一年度上升2位,其中总资产排名突破新高。

  系统重要性银行是指规模较大、业务复杂、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强,在金融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的银行。世界各国往往对其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措施,以保障其更加稳健持续发展,确保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2021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要求第一组到第五组的银行分别适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满足杠杆率要求的基础上,应额外满足附加杠杆率要求。附加杠杆率要求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的50%,由一级资本满足。

  在公布最新名单的同时,两部门也表示,下一步将按照《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要求,发挥好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合力,持续夯实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促进系统重要性银行安全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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