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在我国设立专门海洋国际组织,有何深意?
新京报讯(记者张建林)“推动在我国设立专门海洋国际组织”被写进“十五五”规划纲要,相关部门已有动作。在3月13日召开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副司长孟庆垒就对外透露,“十五五”期间,将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务实推进《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BBNJ协定》)履约,推动协定秘书处落户中国。
“这是国家发展需求驱动的。从国家层面来讲,现在需要系统全面地考虑在我国设立专门海洋国际组织的重要性了。”3月14日上午,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学院副研究员曾聪告诉新京报记者,我国目前虽已成立与海洋国际相关的部门,但因涉及多方面事务,相关管理与决策分散在各个管理单位,整体来看,仍需要系统性的统筹。
海洋问题是全球性问题。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人类环境宣言》,海洋环境保护被列入二十六项原则之中,开启了海洋环境保护的全球行动。十年后,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开启了全球海洋治理新篇章,对海洋环境保护作出全面系统规定。
在国际公约框架下,我国切实履行海洋领域国际公约责任义务,做了大量工作。比如,围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养护、极地活动管理等建立政策体系,主动实施公海自主休渔,积极履行南极考察活动环境影响评估等环保义务,参与联合国全球海洋环境状况定期评估等。
在海洋领域,从软科学到硬科学,我国学者都在积极参与和研究。曾聪表示,“现在各部门和各方向的学者虽然都在国际上去推动这件事,但是各自分散,态度也有所差异,导致整体影响力不足,科学成果直接服务国家需求困难。”
当前全球海洋治理面临着“碎片化”的困境,现有国际组织职能重叠、权责模糊,且存在诸多治理空白。有专家也指出,现行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在实践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治理真空,导致海洋问题加剧。
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海商法与海洋法史联合研究所所长的郑志华在2016年就提出,要推动在中国成立“世界海洋组织”,这是实现分享国际海洋规则制定权的组织保障。他认为,在中国成立“世界海洋组织”,一方面努力使之成为中国撬起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支点,另一方面也将有利于提升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担当国际责任,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曾聪告诉记者,“‘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核心理念。在中国推动设立一个新的专门国际组织,将为当前全球海洋治理体系中涉及的公海保护区、深海资源开发、塑料污染等痛点问题,带来‘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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