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满意度调查报告发布,“货不对板”仍是信任痛点

来源: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陈琳)近日,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联合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等机构发布《2026年直播电商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报告》。调查显示,直播电商已成为主流消费方式,消费者整体满意率高达83.69%,但商品质量与描述不符、虚假宣传、维权困难等问题仍待破解。

  报告基于3201份有效问卷及7大平台的21场体验式调查形成。数据显示,99.63%的受访者有过直播购物经历,其中每月数次购物的高频用户占比76.19%,中青年在职群体是消费主力。美妆护肤、食品生鲜、家居日用成为最受欢迎品类。

  在满意度评价中,售后服务效率与商品展示规范性获评最高,但“商品描述与实际收到商品的一致性”满意率最低,仅51.35%的消费者给出“非常满意”评价,超过12%的受访者给予中性或负面评价。体验调查进一步证实,部分直播间存在夸大宣传、违规使用医疗用语、通过“限时秒杀”营造虚假紧迫感等现象,个别主播甚至将普通食品包装为具有治疗功效的“土方”“独家产品”。

  消费者决策正从冲动尝鲜转向理性权衡。调查显示,价格因素仍居首位(58.20%),但商品质量与品牌口碑(51.36%)紧随其后,主播专业性与可信度(31.77%)超越互动氛围成为第三大决策动因,行业竞争核心正从流量争夺转向信任构建。

  维权困境仍是行业痛点。62.39%的受访者遭遇“各方责任不清,互相推诿”,43.21%的受访者面临“证据固定难”。体验调查发现,部分直播间通过私下传递使用说明、引导添加个人联系方式等方式规避监管,增加了消费者维权难度。尽管53.70%的消费者首选平台渠道投诉,但超三成受访者认为平台投诉流程复杂、处理效率低。

  针对问题,报告提出五方面建议:经营者应诚信守法,严禁虚假宣传与营销套路;平台须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先行赔付”和“首问负责”制;监管部门需协同发力,加大抽检频次与执法力度;行业组织应建立跨平台“黑名单”共享机制;消费者需提升自我保护意识,留存直播录像、订单快照等证据。

  报告指出,随着《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落地,平台治理成效已获超八成消费者认可,但在信息透明度、责任链条清晰度等方面仍需持续优化,切实将制度信心转化为消费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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