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监管分局同意撤销平安养老大同中心支公司
2026年3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关于撤销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平保养晋分发〔2026〕1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大同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本着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书面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充分告知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金、后续理赔服务电话等事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后续服务工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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