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奔腾新闻记者 李璟
电子商务是数字经济(885976)领域发展迅速、创新活跃、应用丰富的重要组成,已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
4月6日,商务部等6个部门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统筹促进与规范、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提出五方面16条举措,构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框架体系。
《意见》着力赋能增效,提出助力中小企业转型、深化农村电商(885629)、培育产业电商3条举措,发挥电商优势助力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加强创新引领,提出加快技术创新应用、大力发展品质消费(883434)、积极打造融合载体3条举措,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助力实现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推进高水平开放,提出推进跨境电商(885642)、拓展“丝路电商”、加快制度型开放、推动规则衔接4条举措,共建共享中国电子商务大市场。营造良好生态,提出压实平台责任、加强常态化监管、指导合规出海(885840)3条举措,推动生态各方共赢发展。加强支撑保障,提出优化金融产品供给、激活数据要素(886041)价值、加强人才精准培养3条举措,持续夯实电子商务发展基础。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要培育产业电商,鼓励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打造电商特色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加强全球集散分拨体系建设,开拓国际市场等。
围绕电商企业出海(885840),《意见》鼓励电商企业在海外注册商标、申请专利、布局自主商标品牌,提升合规化水平。大力支持跨境电商(885642)海外仓,完善海外智慧物流(SLGB)平台,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支持电商企业扩大优质数字服务出口。
此外,《意见》提出,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和科创母基金作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结合电商企业融资需求,完善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模式。综合运用贷款、股权等手段,为电商业态模式创新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883436)、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发行债券融资,优化融资等政策流程,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策落实,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实体、赋能产业、造福民生、惠及全球,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