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奔腾新闻记者李璟
药品是特殊的民生必需品。药品价格怎么定,关乎医药产业发展,更关乎老百姓看病买药。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14项举措,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服务药品领域全国统一大市场(885988)建设,健全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获得质优价宜药品。
4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医保局、工信部、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多个部门负责人对《意见》进行详细解读。
《意见》明确全周期(883436)、全渠道、全领域的“三全”药品价格改革路径,通过创新药(886015)首发价格分类引导、集采规则优化、多渠道药价透明监测、医药利益链斩断等一系列核心举措,在支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同时,引导药价回归合理区间,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可及性。
具体来看,所谓全周期(883436)就是根据药品上市后的不同环节,完善药品的价格政策,对于新上市的药品引入了药品首发价格机制,根据企业对临床价值和创新程度的自评结果,区分高水平创新药(886015)、改良新药、通用名药等情形,予以政策支持和引导。《意见》对全周期(883436)药品价格分类施策,给高水平创新药(886015)留足空间,鼓励企业持续做好研发创新;同时,给其他药品划定了自主定价的规则,引导企业公平合理定价。
全渠道就是根据药品流通的不同渠道,鼓励相关主体参与药品价格形成。《意见》鼓励各方参与药价形成,让不同渠道药价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可比,归根到底就是要让群众能够“货比三家”,看得明白、买得放心。
全领域就是根据药品所处的不同类别,引导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意见》对关键领域药品的定价、供应、支付等进行了规范,让群众用药更加可及,价格水平更加合理。
同时,《意见》还对加强药品价格治理作出了部署,提出了实行药品价格风险预警、防范集采时非理性竞价中标影响供应、严惩药品和原辅料(884131)领域以缺逼涨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立药品医保价值评估制度等针对性措施,引导药品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
此外,国家医保局正加快研究制定药品首发价格机制配套文件,工信部正编制《医药工业“十五五”发展规划》,多部门明确,将协同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