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生态环境部举行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张大伟在发布会上释放出一系列重磅信号: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正从“放活市场”转向“严管质量”。
作为近1.2万家已备案的生态环境监测类机构中的一员,你是否感受到监管的“紧箍咒”正在收紧?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实施
带来哪些“硬核”监管措施
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的“生命线”。对于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打击、绝不姑息。
监测数据造假的“重灾区”集中在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领域。据统计,全国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超过37万家,受托技术服务机构逾1万家,呈现参与主体多、流程链条长、造假手段隐蔽等特征,监管难度较大。
健全制度规范
对排污单位,重在细化视频监控安装、设备联网、数据传输及见证监督等基础性要求;对技术服务机构,重在厘清检验检测与设备运维两类活动的规则边界及责任义务。
同步推进近30项标准规范制修订,增设仪器设备防篡改伪造功能要求,细化操作流程规范等。用明规矩破除“潜规则”,扎紧制度笼子,让造假无隙可乘。
强化技术防控
聚焦数据质量管控关键环节,紧扣“管设备”与“管活动”两大核心,严守采样探头、监测设备、仪器参数“三个不能动”底线。
一方面,推进监测设备关键参数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违规操作精准预警。
另一方面,推动排污单位主要监测点位视频监控安装与联网,实现监测活动与设备运行全过程可视化监管。
目前,已有6000余家单位实现设备参数联网,4000余家单位的2万余个视频监控完成联网。让数据联网上云、穿透留痕,让暗箱操作无处藏身。
坚持帮扶引导
组织开展“送法入企、送标准入企”和“技术问诊”,强化正向引导。同时,规范涉企检查,推行非现场监管,依托平台实现台账电子化。目前已上线19类智能预警算法,对异常行为在线甄别、精准推送,变“事后惩处”为“事前预防”,助力企业守好数据底线。
严惩弄虚作假
2022年以来,生态环境部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行刑衔接,查处第三方监测机构造假案件2400余起,其中310余起被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实施以来,北京、浙江、安徽、江西、新疆等地相继查处20余起典型案件,涉事单位、机构及责任人均被依法严惩,切实起到了“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
多项新规发布
多方面发力强化监管
在行业规模快速扩张的背后,市场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隐忧,一些机构运行管理不规范、出具不实报告甚至弄虚作假,既扰乱了市场秩序,更透支了行业公信力。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密切协作,连续8年开展监督检查,坚持促发展与严监管并重,引导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升级。
当前,主要从三个方面发力:
严把准入关口,准入门槛大幅提高
针对部分机构能力不足、“内卷式”恶性竞争等行业乱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的修订出台,大幅抬高了准入“硬门槛”。
硬性门槛包括:
监测人员不少于20人
技术负责人从业年限延长至8年
授权签字人从业年限延长至6年
仪器设备必须具备防篡改、定位授时等功能
强制使用信息管理系统(LIMS),确保监测业务全程留痕可追溯
从源头将不达标的机构挡在门外,靠几个兼职人员、几台旧设备接单的日子一去不返。
全面推行备案
今年1月起全面推行“省级组织、国家归集、全国共享”的备案模式。
已备案检验检测和设备运维两类机构近1.2万家、技术人员20余万人、设施设备76万台(套)。
通过备案盘点,可以清晰看到了两类机构的发展态势:
一方面,检验检测类机构在政策引导下正加速规模化,20人以上的占比已从2024年的39%跃升至65%,户均设备保有量超120台套;
另一方面,设备运维类机构仍陷“小散弱”困局,20人以上机构占比不足6%,5人以下超过65%。
这种显著的结构性差异,要求我们下一步必须针对不同业态精准分类施策。
强化全程监管,构建全链条闭环追溯体系
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核心在于压实责任,坚持“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将备案信息与监测活动台账深度绑定,构建“机构—人员—任务—数据”的全链条闭环追溯体系,让每一份报告、每一个数据都能追根溯源、定责到人。
对那些“不到现场、到了不采、采了不测、测了篡改”的恶劣造假行径,依法坚决采取罚款、禁业、吊销资质等惩处措施。
同时,构建全国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扶优汰劣,支持诚信合规、技术过硬的优质机构做大做强。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出台《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持续规范技术服务市场,推动行业加快迈入“拼合规、比质量”的良性发展轨道,
检验检测行业正告别“野蛮生长”,进入“良币驱逐劣币”的阵痛期与重塑期。
唯有将数据真实性视为生命线,以技术和管理双轮驱动合规升级,方能在严监管与高质量发展并行的新格局中赢得先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