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莫林根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经查明,莫林根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0年3月16日至2025年3月28日,莫林根借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证券账户资料、证券交易流水、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江苏证监局认为,莫林根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莫林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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