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 Logo
AIME助手
问财助手
多地加大存量房收购力度!盘活存量重要性更加突出
2026-05-12 22:53:39
分享
文章提及标的
房地产--

(原标题:多地加大存量房收购力度!)

继4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努力稳定房地产(881153)市场”后,多个核心城市落地楼市新政,其中均提出盘活存量相关举措。

据证券时报记者梳理,近期,苏州、天津、广州等地均在楼市新政中加大了存量商品房收购力度,收购后的用途拓宽至宿舍、人才房、青年公寓、养老公寓等。与此同时,广州、中山、天津、武汉等地还加大商办物业去库存力度,支持存量商办物业用途转换,除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还允许转换为医疗、教育、养老、酒店、康养、酒店、文旅等民生用途。

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当前存量盘活的力度和重要性都在强化,商品住宅要加速去库存,利用收储、被高校收购等形式实现盘活;商业、产业用房要通过非住改住、自主改造等多种模式盘活,用好金融工具,通过退出机制完成存量资产盘活。

加大存量商品房收购力度

近日,苏州在楼市新政中明确提出,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鼓励国有企业、社会资本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及人才住房、青年公寓、养老公寓等。支持实施搬迁的工业企业,可按照价值相当的原则,调换存量商品房进行安置。

天津更是将“积极盘活存量商品房”列为楼市新政的首要任务,指出各区因地制宜用足用好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工具,优先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宿舍、人才房等,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依法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租赁住房,加大金融支持收购盘活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发放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和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支持住房租赁企业依法发行债券,专项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通过扩宽资金来源的方式提升存量商品房收购规模。

广州在楼市新政中落实“去库存”的要求,支持在城中村改造中收购存量商品住宅用作安置房,鼓励收购存量商办用房用于经营性物业安置,鼓励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收购二手住宅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及其他用途房源。

广州花都区也鼓励国企市场化收购居民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等,收购资金用于抵扣居民购买新房的价款,探索“收旧卖新”路径。

支持存量商办物业用途转换

值得注意的是,多地在存量盘活过程中加大了商办物业去库存力度。

广州在楼市新政中明确提出,加大商办物业去库存力度,因地制宜推动存量商办物业合规转换为医疗、教育、养老、酒店、康养、保障性住房等用途。同时还提出,将房票安置适用范围从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拓展至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符合条件的多种形态物业的征收补偿。

广州花都区也提出,对闲置低效、权属清晰、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存量商业、办公物业,在不突破总容积率、不改变用地性质前提下,允许转换为医养、托育、文化、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民生用途。

中山在楼市新政中明确要加快商业用房去库存,鼓励多途径盘活存量资源,支持收购、租赁商业用房改造为酒店、文旅、医疗、康养、托育、保障性租赁住房等。

天津对商办物业用途转换的提供政策支持,明确利用存量商品房转化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在原土地使用年限内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水电气热价格优惠政策。

武汉则通过定向提高补贴的方式促进商办房屋去化,明确对个人购买新建商办类房屋按购房合同总房价款的1%给予补助。

盘活存量重要性更加突出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探索多渠道盘活存量商品房,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等”。继4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定调“努力稳定房地产(881153)市场”后,5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持续推进房地产(881153)等领域风险化解”。

有分析人士认为,房地产(881153)高库存占压房企大量资金,也因持续产生财务成本进一步加剧房企经营风险。中央政治局会议后,各地政策落地频次、政策力度均有所提升。其中,盘活存量的重要性更加突出。

上海易居房地产(881153)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存量盘活的力度和重要性都在强化。存量收购后的用途已从传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房领域拓宽至人才房、青年公寓、养老公寓等,这种拓展既是市场化方向,也兼顾了民生保障。同时,目前各地积极推进商办物业去库存,盘活存量资产的工作明显增多,其中不少商办类项目表现良好,支持其用途转换有助于丰富盘活渠道。

中指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刘水也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随着“盘活存量商品房”“去库存”等写入“十五五”战略规划和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盘活存量资产再次被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商品住宅要加速去库存,利用收储、被高校收购等形式实现盘活。商业、产业用房要通过非住改住、自主改造等多种模式盘活,用好金融工具,通过退出机制完成存量资产盘活。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4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
举报举报
反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