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600085)(600085.SH)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同仁堂国药(HK3613)有限公司(简称同仁堂国药(HK3613))收到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签发的《中成药注册证明书》,准许将“羚羊角粉胶囊【同仁堂(60008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售。
本次同仁堂国药(HK3613)获得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签发的《中成药注册证明书》后,同仁堂国药(HK3613)生产的羚羊角粉胶囊【同仁堂(600085)】可在香港出售,有助于丰富其产品线,有利于其实施市场拓展。上述注册证明书的取得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