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张海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850101)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一个或多个绿色电源向多个用户供应绿电。这是在去年5月出台的《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单用户政策”)基础上,国家为促进新能源(850101)就近消纳、拓宽绿电供应渠道的又一重大改革创新举措,对推动新能源(850101)多赛道发展、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具有重大意义。
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885641)、太阳能、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884150)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向多个用户供给绿电。通俗讲,就是一个新能源(850101)电源可以向多个用户就近供电。其中,用户指法人实体,不包括居民和农业用户。
《通知》共分为五部分,在适用范围、规划投资与建设、运行管理、交易与价格机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国家能源(850101)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规划投资与建设方面,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确定项目新能源(850101)规模及投产时序,要求项目通过灵活的投资模式建立主责单位,负责项目内部电力设施的建设和公平运营。在交易与价格机制方面,明确项目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允许内部协调优化运行方式、灵活调整发用电曲线,明确计量结算要求并按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缴纳相关费用;同时,探索基于分时计量的绿电溯源机制,与绿证、碳核算等做好衔接。
截至目前,我国新能源(850101)总装机规模已达到19亿千瓦,根据新一轮自主贡献目标,到2035年将达到36亿千瓦。随着新能源发电(884150)装机容量快速增长,新能源(850101)消纳方式亟须创新,拓展新能源(850101)开发利用空间。
“工业园区占我国总能耗的66%以上,未来碳排放双控政策将逐步覆盖更多高载能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总院(603357)能源(850101)政策与市场研究院院长凡鹏飞表示,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零碳园区等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有利于拓展新能源(850101)开发利用空间,推动我国“双碳”目标实现。
《通知》明确适用范围包括:新建负荷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存量负荷中,单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可拓展为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有绿色电力(885936)消费(883434)需求的用户(包括有绿色电力(885936)消费(883434)比例要求的企业、重点用能和碳排放企业、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等)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等的全部或部分负荷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
谈及单用户政策,国家电投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战情研究所所长裴善鹏表示:“该政策通过在国家层面为绿色电力(885936)点对点直连‘开闸’,解决了出口企业绿电溯源问题,开创了新能源(850101)就近消纳利用新模式。”
“与单用户政策相比,今年的新政实现实现了从‘1.0’到‘2.0’的升级迭代。”凡鹏飞说,绿电直连模式从“单一用户专属”拓展为“多主体普惠共享”,进一步拓宽了政策覆盖范围。
在裴善鹏看来,与单用户政策相比,《通知》有4个突破点:一是进一步满足出口外向型企业实际需求。单用户绿电直连解决了物理可溯源绿电的有无问题,但对出口企业全产业链绿电诉求和中小企业绿电需求的考虑尚不充分。为解决上述问题,可通过多用户绿电直连向整个产业集群供电,或对园区内众多中小企业提供绿电。“以近年来蓬勃发展的锂电池(884309)产业链为例,锂电池(884309)上游的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等各种原材料的碳排放都会计入最终成品电池的碳排放中,多用户绿电直连经济性更好,碳排放核算也更方便。”裴善鹏介绍。
二是解决增量配电网接入新能源(850101)的问题。
三是建立了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参与市场的机制。
四是探索了绿电溯源机制。“国际上对多用户绿电直连的物理溯源方式未有定论,新政通过小时级绿电匹配机制,率先解决溯源问题,为推动全球绿电直连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裴善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