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圈路收费”一再上演,别让公共资源沦为“摇钱树”中性

2026-05-29 12:36:05
来源: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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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

问财摘要

1、稻城亚丁景区因截断省道并收费引发舆论争议,公众质疑公共省道被圈占收费。景区回应称该路段存在安全隐患且大量车辆进入将突破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拦截车辆,景区作为经营性主体并不在授权范围之内。 3、此次事件反映出国内不少景区收入结构高度单一,将门票和内部交通作为核心盈利来源,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和定价约束机制。四川省已组建工作组会同甘孜州展开调查,稻城县政府也表示将尽快作出公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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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及标的
林业--
消费--

继4月份被文旅部点名通报后,稻城亚丁景区又一次陷入舆论漩涡。

近日,一名自驾博主发视频质疑,稻城亚丁景区将S462省道通往亚丁村等行政村的部分路段截断,过往车辆需缴纳观光车费才能进入,否则无法通行,在和工作人员理论后才得以成功驶入。

博主视频截图

视频发出后,引发公众热议,不少网友认为“省道是国家修的,不是景区财产,凭什么拦着不让过”,这一话题也逐渐从单纯的旅游争议发酵为公共事件。

5月25日,稻城亚丁景区发布官方通报。通报称,涉事当班业务主管和工作人员因“违反景区管理规定擅自放行”社会车辆,已被严肃批评并依规处理。

同时,通报强调,该路段“山高谷深”“弯道占比超八成”“全程临崖临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大量社会车辆进入将突破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对于这一回应,公众并不买账,舆论真正关心的是“公共省道能否被圈占收费”,而这一核心争议并未在通报中被提及。

从法律层面来看,答案非常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拦截车辆。国务院相关通知亦将设卡收费的主体严格限定于公安、交通、林业(884004)等法定部门。

景区作为经营性主体,很明显并不在授权范围之内。

可见,即便某段省道恰好位于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纳入景区管理”既不改变其省道属性,也不产生设卡收费的法律依据,哪怕是景区有着“生态承载能力限制”、“道路安全”等诸多考虑,也不应突破法律底线。

事实上,此次稻城亚丁事件并非孤例。就在2025年,甘肃张掖马蹄寺至金塔寺被曝收取每人300元“过路费”,而往前更早,甘肃扎尕那景区、云南泸沽湖景区和山西五台山景区均发生过类似舆论风波。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这种将公共资源变为景区收费项目的现象会屡屡发生?

这背后一定程度折射出当下国内不少景区的通病,即收入结构高度单一,将门票和内部交通作为核心盈利来源,而弱化了二次消费(883434)和衍生服务的开发。

但这只是表面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当景区凭借不可替代的自然景观资源获得市场垄断地位时,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和定价约束机制。

竞争产生效率,垄断滋生寻租,逐利冲动必然会驱动景区不断拓宽收费边界,直至触及公共利益的红线。

值得肯定的是,四川省已组建工作组会同甘孜州展开调查,稻城县政府也表示将尽快作出公开答复。从最新的公开信息看,景区从5月29日起暂停了摆渡车和电瓶车的收费。这个动作至少说明,景区已意识到此前的做法在法律和情理上都站不住脚。

但调查和暂停收费远远不够,还真正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省道穿景区的路段,公共通行权和景区管理权的边界到底怎么划分;二是对于过度依赖内部交通收费的景区,如何把经营拉回到“自愿消费(883434)、服务增值”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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