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6-05-29 16: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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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

“六一”将至,童趣渐浓。孩子的事,永远是大事;舌尖上的安全,不容丝毫松懈。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我们坚持法治先行、制度兜底。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聚焦幼儿园食品安全关键环节,从主体责任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日常监管强化等方面细化相关要求,专门制定了《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织密织牢幼儿饮食安全防护网。《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同步开展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聚焦进一步压紧压实婴幼儿辅助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着力提升婴幼儿辅助食品的安全水平,让孩子们吃得安心、吃得健康,为他们的快乐成长保驾护航。

为方便大家了解相关政策内容,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先生、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孙明春先生、市场监管总局餐饮食品司司长俞路先生、特殊食品司司长刘松涛先生出席发布会,请他们介绍相关政策背景、阐释核心内容,回应各界关切。

首先,请孙会川先生向大家发布相关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首先,我介绍一下《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情况。幼儿园是孩子们从家庭进入社会的第一站。在这里,孩子们不光要接受启蒙教育,也要为今后的健康饮食、健康生活打下良好基础。因此,很多家长朋友在为孩子选择幼儿园的时候,最关心的就是“吃得好不好、安全不安全”。

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幼儿园25万多所,在园幼儿3580多万人。与中小学相比,幼儿园大多实行的是“三餐两点”“三餐一点”的供餐模式,餐次更密、总量更大。再加上学龄前儿童是食源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如果身体不适,又难以准确表达。因此,幼儿园食品安全不光是家长的关注重点,也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工作重点。我们深知,守护好幼儿园的每一餐,就是在守护千家万户的托付和信任。

2025年的甘肃天水幼儿血铅异常事件,为幼儿园食品安全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涉事幼儿园的行为令人震惊,后果令人痛心,教训也极其深刻,充分暴露出一些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淡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弱、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等问题。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自6月1日起实施。

《规定》一共32条,涵盖7个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供餐模式选择、管理人员配备履职、采购验收、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的责任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作出了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

我们希望通过《规定》,向社会释放一个鲜明的监管信号——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在孩子的饮食安全面前,没有“差不多”,只有“必须好”。“小饭碗”承载着“大民生”,让孩子们吃得更健康吃得更安全,既是幼儿园最基本的主责主业,也是监管部门的初心使命。

下一步,我们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全覆盖的力度,推动《规定》落地见效,坚决织密织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为孩子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下面,我再介绍一下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有关情况。

婴幼儿辅助食品,指的是为6—36月龄婴幼儿提供的特殊膳食食品,主要包括谷类辅助食品、罐装辅助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等。婴幼儿辅助食品不仅关系孩子生命健康,也为万千家庭科学育儿、健康育儿提供重要助力。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将婴幼儿辅助食品列为最高风险品类进行重点监管。该类产品近5年抽检合格率均在99.5%以上,质量安全水平保持高位稳定。但在孩子的健康面前,监管再严格也不为过,任何风险隐患都不容忽视。

比如,鉴于婴幼儿辅助食品的适用月龄,与二段、三段婴幼儿配方奶粉完全重合,因此,市场监管总局正积极推动参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管理模式,按照特殊食品的标准,对婴幼儿辅助食品实施更严格的监管。

再比如,针对当前行业较为普遍的委托生产模式,我们认为,委托生产模式本身并无问题,但是委托生产绝不能成为“责任悬空”的借口,必须要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各个环节。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系统推进17项任务,目的在于严把5道关口:

一是严把准入关。修订发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进一步提高门槛;对现有获证企业开展全覆盖合规核查,不合规的一律整改。

二是严把能力关。督促企业健全培训考核机制,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监管部门将随机抽查考核,不合格的,该培训的培训,该换人的换人。

三是严把责任关。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根据新国标要求,明确禁用蜂蜜、辐照原料、氢化油脂等原料。

四是严把执法关。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与力度,对虚假夸大宣传、普通食品冒充婴幼儿辅助食品等违法行为,零容忍、出重拳。

五是严把共治关。推进“互联网+AI”智慧监管,政企协同、多方发力,织密安全防护网。

我们将坚决打击未按规定生产、标签违法、虚假宣传、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我们还将分批曝光典型案例,用事实说话,用法律亮剑。让违法者不仅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还要让他们在市场上、行业里声名扫地、寸步难行。

在此,我们要郑重告诫相关企业,婴辅无小事,安全大于天。绝对不允许把成本压缩在安全上、把利润建立在风险上。

以上,就是我今天简要介绍的内容。“六一”国际儿童节马上就要到了,市场监管部门希望将《规定》和专项行动作为一份礼物送给可爱的孩子们。我们将用实际行动来守护孩子们的美好童年,祝孩子们节日快乐,健康成长。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感谢孙会川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请大家开始举手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记者提问:我们知道,针对校园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总局出台了《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范,那么,这次针对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专门出台规定,在哪些方面体现了对幼儿群体更严格的保护?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前面我提到了,幼儿园集中用餐体量庞大、群体敏感特殊。可以说,这是底线中的底线,不容有任何闪失。此次《规定》的出台,为幼儿园食品安全明确了“责任清单”,提供了“操作手册”。特别是针对幼儿膳食特点和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重点,我们作出了一系列更严、更细、更有操作性的制度安排:

一是针对幼儿园供餐资质和要求,划出不可逾越的“硬杠杠”。《规定》明确,幼儿园原则上应当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确需委托承包的,必须严格设定遴选条件等;确需园外供餐的,必须综合评估供餐能力、运输距离等因素,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化管理的供餐单位,做到不达标,不进园。

二是针对幼儿园相关从业人员素质,明确必须达到的“及格线”。《规定》要求,幼儿园要通过培训、考核,进一步强化相关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升;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员工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培训,提升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辨识、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如监督抽查考核不合格的需立即整改,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三是针对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设立拆不掉的“防火墙”。《规定》明确,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要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鼓励幼儿园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全链条视频监控,让风险藏不住,让问题跑不掉。

四是针对幼儿园食材采购,制定不得突破的“负面清单”。《规定》明确,幼儿园食材供应商应近3年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幼儿园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

五是针对幼儿园餐食加工配送,明确不能走样的“规定动作”。《规定》要求,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个小时;配送必须使用专用、密闭、保温设施,并对分餐人员提出洗手消毒、佩戴口罩等具体要求。

六是针对幼儿园餐饮具清洗消毒,设立必须完成的“必选项”。《规定》明确,幼儿园必须设置独立洗消间或隔断场所;餐饮具原则上采用物理消毒方法,不得使用园外集中消毒单位的复用餐饮具;鼓励幼儿园设置消毒房(库),定期开展检测验证。

七是针对幼儿园监管执法工作,亮出带电的“高压线”。《规定》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对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对幼儿园集中用餐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等要求。

上述制度安排,就是要让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明白——孩子的小饭碗,容不得半点闪失。只有细之又细、严之又严、慎之又慎,才能守护好孩子们的每一餐。

中国妇女报记者提问:教育部门在督促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幼儿园食堂经营模式、督促园长履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以及强化多方监督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孙明春:《规定》立足学前教育公益属性和校园安全管理实际,从幼儿园食堂经营、压实关键岗位和强化监督三个层面明确了管理要求:

一是规范经营管理。《规定》要求幼儿园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统一管理。确需委托承包或实行园外供餐的,必须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食品安全权责,严禁转包、分包,并按规定公示中标企业名单。幼儿园须对外包企业或供餐单位加强管理,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共同排查隐患。园外供餐应综合评估运力与距离,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信誉高、实施智慧化管理和通过相关体系认证的供餐单位。

二是严守加工红线。在采购加工方面,禁止使用亚硝酸盐、散装食用油和散装食盐;禁止制售冷荤类、冷加工糕点、生食类食品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原则上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确需使用的,须严格控量并纳入日常管控重点。

三是落实陪餐与社会监督。《规定》要求幼儿园须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有相关负责人与幼儿共同用餐并记录;鼓励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及时研究反馈家长意见建议。同时,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加强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教育部门将协同市场监管部门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并与监管系统数据互通,实现透明监管,让幼儿园食品安全看得见,让家长放心。谢谢。

澎湃新闻记者提问:请问,围绕贯彻实施《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下一步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强化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市场监管总局餐饮食品司司长俞路: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深化“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我们将以《规定》实施为契机,结合深化巩固校园餐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织密责任网、筑牢安全线,不断提升幼儿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按照“应配尽配”的要求,确保责任落实“有人干”。责任落实重在抓住关键人。我们将按照《规定》要求,督促幼儿园严格落实园长负责制,树牢“第一责任人”意识,让定期“陪好餐”、做好“月调度”成为园长的工作常态。同时,我们还将指导幼儿园配齐配强符合能力要求、满足风险防控需要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实现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

二是按照“应会尽会”的要求,确保责任落实“有能力”。制度执行要靠能力。我们将指导各地通过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规定》内容的宣贯解读,督促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从业人员全面掌握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熟悉岗位职责和风险防控要求,把《规定》各项要求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入脑入心,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水平。

三是按照“应接尽接”的要求,确保责任落实“有手段”。实践证明,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是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传递食品安全信心信任的重要途径。接下来,我们将联合教育部门继续推进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推行食材验收及入库出库、贮存保管、加工制作、餐食分发、师生就餐等覆盖全链条各环节的视频监控系统,不断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水平。

四是按照“应查尽查”的要求,确保责任落实“有力度”。今年,国务院食安办会同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已部署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我们将指导各地结合《规定》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薄弱环节、深入排查风险、及时消除隐患,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惩重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总之,对于包括幼儿园在内的各类“校园餐”,我们将始终秉持“零容忍”“严管理”的鲜明态度,保持各项工作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让孩子们的每一餐都成为“放心餐”。

新华网记者提问:请介绍一下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的阶段性目标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刘松涛:婴幼儿辅助食品直接关乎孩子身体健康、生长发育,是半岁到3岁小朋友的重要营养补充。这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聚焦5个重点,年底前实现5个目标:

一是抓“重点人员”,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监督抽查考核,督促生产经营企业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确保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具体到事。

二是抓“重点法规”,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深入推进《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贯彻实施,修订《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法规标准要求,完善自身质量管理体系。

三是抓“重点风险”,进一步增强防控能力。督促指导企业结合实际,科学评估生产经营各环节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动态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及时发现、快速处置风险隐患,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抓“重点环节”,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将婴幼儿辅助食品列为高风险品种进行重点监管,加严企业生产许可条件审查、问题线索飞行检查、全面体系检查,聚焦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重点环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抓“重点问题”,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传、用普通食品冒充婴幼儿辅助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一”儿童节马上到了,感谢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们共同努力,筑牢安全底线,守护婴幼儿健康成长。谢谢!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感谢记者朋友的踊跃提问,感谢各位发布人的专业解答。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如需进一步了解详情,会后可与新闻宣传司联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守护祖国的花朵,就是守护我们的未来。再过两天就是“六一”国际儿童节了,愿所有小天使的餐盘里盛满安心,愿所有小宝贝的笑脸上写满灿烂。

祝小朋友们节日快乐!再次感谢大家,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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