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为维护中高考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障广大考生,家长等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放心的市场环境,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
增强守法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全区宾馆酒店、餐饮饭店、商场超市、图书文具、停车服务等各相关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认真落实价格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
落实明码标价,杜绝隐形消费
全区各相关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收取任何未公示的服务费、手续费等。
三、
依法合规经验,恪守诚信承诺
各考点周边酒店住宿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折价、虚假减价、虚假价格比较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883434)者进行交易。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订单生效后,单方面取消订单,擅自提高价格,违规捆绑销售其它商品或服务。
四
强化监管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中高考期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巡查检查频次和力度,依法查处各类市场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全区相关市场经营主体要对照上述提醒告诫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欢迎广大消费(883434)者和社会各界对全区各相关市场经营主体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相关票据、凭证、图片等证据,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