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魔鬼鱼”养殖为名实施诈骗,男子骗取500多万元获刑11年半利空

2026-06-09 19: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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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

问财摘要

1、男子丛某某虚构高回报魔鬼鱼养殖项目,冒用他人身份实施诈骗,骗取500多万元,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2、他以畸高价格出售种鱼,并承诺种鱼自然死亡可无偿补充,同时提供所谓“技术指导”,但事实上从未收购过任何一条鱼苗。 3、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通过被害人陈述、转账记录、合同协议、市场询价等多类证据相互印证,明确了丛某某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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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高回报特种观赏鱼养殖项目、冒用他人身份逃避追责,丛某某以“魔鬼鱼”养殖为名实施诈骗。近日,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丛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以租房为幌子,房东被骗130万元

2021年底,荆某将自家大院以每年1万元的价格出租给一名自称“吴某”的男子。洽谈租房合同期间,对方主动提及魔鬼鱼养殖项目,称该项目“高附加值、回本快、收益稳”。荆某听后心动不已,先后以每组25万元的价格购入5组种鱼,连同鱼缸等养殖设备,累计投入130余万元。

养殖过程中,种鱼陆续死亡,鱼苗始终未能成功繁育。“吴某”原本承诺给予赔偿,但此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最终失联。荆某不仅投资款血本无归,还被拖欠15万元房屋租金。

经调查,该房客实为丛某某,冒用“吴某”的名字实施诈骗。通过走访花鸟鱼虫市场发现,荆某购买的黑白皇冠魟鱼,20厘米左右的成鱼市场售价仅为一千多元,与丛某某声称的5万元一条相差甚远。

“魔鬼鱼养殖”变身“暴富投资项目”

魔鬼鱼原产于南美洲,并非单一物种,而是民间对蝠鲼和魟鱼两类外形独特海洋鱼类的统称。由于过度捕捞和自然繁殖率低,野生魟鱼种群数量急剧减少,市场存量有限。

经查,丛某某曾开设过水族馆,对魔鬼鱼的行情十分熟悉,他正是利用公众对这类生物养殖知识的不了解,以虚构“高回报魔鬼鱼养殖项目”为诱饵实施诈骗。丛某某以畸高价格出售种鱼,5条为一组,每条售价2万至5万元不等。同时,他承诺种鱼自然死亡可无偿补充,并提供所谓“技术指导”。为打消买家顾虑,丛某某还许诺,待买主繁殖出鱼苗后,以每条3000元的价格全部回收。然而事实上,他从未收购过任何一条鱼苗,个别被害人甚至从未收到所购买的鱼。

累计诈骗530余万元,多个假身份掩盖行踪

2021年至2024年间,丛某某以同样的魔鬼鱼养殖套路向多人出售种鱼,累计骗取资金530余万元。所得赃款绝大部分被其用于个人挥霍。此外,丛某某还以集资建房、赊购苗木等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

为逃避法律追责,丛某某在作案过程中频繁变换身份。经营水族馆期间对外使用“叶某”一名,租赁房屋时又改称“吴某”,并故意向被害人提供虚假身份证号码。一旦被害人察觉异常,他便搬离住处、切断联系,致使多名被害人难以通过正常渠道维权。

精准审查,检察环节夯实证据链

案件移送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全面核查证据、细致审查案情,通过被害人陈述、转账记录、合同协议、市场询价等多类证据相互印证,明确丛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高价回收事实,骗取他人巨额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丛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谢竹筠现代快报/现代+记者孙苏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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