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公布处罚信息!多份涉及汽车金融业务

2026-06-09 20:34:46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余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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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了多份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涉及贷款违规及汽车金融业务。工商银行分支机构因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不审慎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共计190万元。浦发银行长春分行和一汽支行也因汽车金融业务违法违规行为收到监管罚单,合计罚款230万元。 2、此外,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和其沙河口支公司因虚挂个人保险代理人套取费用和虚列车险服务费用被罚款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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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
浦发银行--
消费--

6月8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多份行政处罚信息,分别由吉林金融监管局和大连金融监管局作出,其中多份罚单涉及贷款违规及汽车金融业务,11份罚单共计罚没款人民币686万元。

具体来看,吉林金融监管局针对工商银行(601398)分支机构开出6张罚单。

其中,因对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不审慎,中国工商银行(601398)吉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601398)长春分行分别被罚款30万元、4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601398)长春分行还因冲时点发放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服务收费质价不符两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分别被处以30万元、60万元罚款。

中国工商银行(601398)长春自由大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601398)长春驻一汽支行因信贷资金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各被罚款3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601398)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因以信贷资金承接委托贷款,被罚款3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601398)长春净月旅游经济开发区支行、长春开发区支行、长春驻一汽支行、长春二道支行均存在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分别被处以30万元、60万元、30万元、30万元罚款。此外,多名相关责任人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予以行政处罚。

同日,浦发银行(600000)长春分行、浦发银行(600000)长春一汽支行因汽车金融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收到监管罚单。

其中,吉林金融监管局对浦发银行(600000)长春分行合计罚款170万元,对浦发银行(600000)长春一汽支行合计罚款60万元。另有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合计罚款25万元。

在大连,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因虚挂个人保险代理人套取费用,被大连金融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以6万元罚款。申能财险大连市沙河口支公司因虚列车险服务费用,被责令改正并被处以8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记者注意到,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不审慎等也成为机构受罚原因。业内人士认为,汽车消费(883434)贷款、信用卡购车分期等汽车金融业务应合规开展,各类金融机构也应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的适配性,加快培育和巩固自身比较竞争优势,切实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高效的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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