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牙膏用原料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2026-06-11 15:55:18
作者:孙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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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国家药监局就新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牙膏用原料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8月4日。 2、相较于旧版规范,新国标对禁用、限用、准用原料清单做出大规模调整,管控力度显著提升,禁用原料从1205种增至1630种,禁用植物原料从88种增至120种,限用原料由原来的39种增加至58种,准用防腐剂数量从48种缩减至42种。 3、《征求意见稿》设置了过渡期,建议文件批准发布12个月后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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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蔚)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就新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牙膏用原料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8月4日,公众可通过指定邮箱反馈建议。

《征求意见稿》标准起草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牙膏用原料创新与安全研究不断深入,国内外相关法规、标准已陆续发布。2008年发布的《牙膏用原料规范》(GB 22115—2008)已经与国家现行牙膏监管规定不相协调,不能适应牙膏行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对于该标准的修订十分迫切。本次修订旨在贯彻落实《化妆品(884272)监督管理条例》《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规范牙膏用原料管理,保障牙膏质量安全。

相较于旧版规范,《征求意见稿》对禁用、限用、准用原料清单做出大规模调整,管控力度显著提升。在禁用原料方面,新国标实现大幅扩容,化学类禁用组分从1205种增至1630种,禁用植物原料从88种增至120种。颠茄、东亚魔芋等物质被明确列入禁用范围,合计禁用原料总量达到1904种,从源头切断高风险原料流入生产环节的可能。

限用原料方面,由原来的39种增加至58种,视黄醇及其衍生物、羟基磷灰石(纳米)成为新增限用物质,限定最大使用浓度。防腐剂领域执行收紧政策,准用防腐剂数量从48种缩减至42种,进一步压缩有害杂质留存空间。

牙膏产品生产流程包括研发、采购、生产、包装、销售等多个环节,基于行业实际情况,产品从立项到上市整个周期(883436)通常不少于12个月,为此《征求意见稿》设置了过渡期,建议文件批准发布12个月后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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