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产ABS被叫停:沦为城投融资通道 穿透式规则校准或出台

2026-06-11 19: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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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曜华 余纪昕

一度炙手可热的数据资产ABS赛道瞬间降温。

近日市场消息称,相关机构收到监管部门窗口指导,要求暂停申报数据资产ABS。多位市场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证实了该消息。

综合多名受访对象的消息,目前计划申报项目的会被劝退,已过会的暂停领取批文,已拿到批文的可能也要暂缓备案。

当前数据资产ABS的融资主体大部分为城投平台。据业内人士回顾,数据资产ABS推出之初,相关核查机制尚处于逐步完善阶段。在数据要素(886041)市场化的大背景下,部分市场机构抓住“机遇”,将这一创新品种迅速拓展至城投平台融资领域。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监管层逐渐关注到其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被异化的数据资产ABS

在各地盘活存量资产、加快化债的背景下,数据资产ABS作为盘活存量资产的创新业务, 自2023年全国首单"平安-如皋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数据资产)"成功发行以来,市场对数据资本化的探索迅速升温。

据数据,从首单落地至2026年6月上旬,全市场共发行数据资产(含赋能型)ABS产品30余单,其中2025年全年发行11单,规模约45.9亿元,而进入2026年后节奏骤然加速——前几个月的发行量就已超过2025年全年,申报规模更是突破百亿元。

从已落地产品看,底层资产覆盖融资租赁债权、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基础设施收费及信托受益权等多元场景,不少项目冠以"全国首单""省内首单"标签,一度成为ABS市场的热点赛道。穿透信用主体地区以江苏、湖北、广东居多。平均发行利率2.17%。

据记者统计梳理,在上述30余单冠名"数据资产"的产品中,底层资产多为债权性资产或基础设施及专利收费权,数据资产主要扮演的角色要么是底层债权的质押物,要么是"赋能"标签。其中占比最大的一种结构——数据资产(或数据资产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的信托贷款加信托受益权模式——占到约三分之二。

“绝大多数城投的‘数据资产’根本撑不起经营性现金流,本质是靠主体信用加担保贴标融资。”有评级机构人士对记者直言,这类资产“虚得很”——城投本身仍高度依赖地方支持,远未形成真正可变现的数据运营能力。

一位券商投行人士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很多平台拿一些数据,找一个小窗口挂牌,发一张数据资产证书,就拿着去做融资。比如停车场数据、酒店入住数据、门票数据等,而这些数据尚未能产生现金流、不能入表,或者现金流很少,还算不上真正的数据资产。

另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详细拆解了数据资产ABS的架构:

比如保理公司通过资金信托或者其他方式,将钱借给城投,信托公司就该项信托贷款设立信托受益权。然后保理公司再把这个信托受益权转让给专项资管计划,然后就完成了资产证券化的过程,数据资产在这个过程中只是作为质押或抵押。该数据资产ABS是一笔债权,融资方为城投公司。

“如果底层不是真实的数据资产和数据资产产生的现金流,而是一笔债权的话,那么这个ABS的风险主要跟融资方(债务人)的信用挂钩。”某信托公司人士分析认为。

数据资产ABS之所以能迅速膨胀,根本原因在于城投平台传统融资渠道被全面收紧。

一方面,利率中枢下行,ABS发行成本相对低廉;另一方面,在化债框架下,银行贷款、债券、非标等各环节均受到严格限制。数据资产入表和数据要素(886041)市场化恰好提供了政策叙事上的正当性,于是这条看似创新的通道,在实操中被大量城投平台当成了变相融资的替代路径。

上述券商投行人士向记者坦言,数据资产ABS虽然有点“虚”,但对于地方政府降低融资成本确实有益。“比如一些江苏苏北的城投公司,去年成本可能都是七点几、八点几,数据资产做开之后融资途径多了,成本就明显降低了。而融资的资金大多也被拿去偿还此前利率较高的到期债务。”

规则从严 未来规模或降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5月9日发布的文章《数据资产融资:现状、风险及审计策略建议》对数据资产融资过程中的问题风险进行了剖析,同时从审计视角提出策略建议,建议在相关审计中重点关注数据资产真实性与合规性、授信安全和内控有效性、“政企隐性关联”与财政安全等问题。

正如多位投行从业者向记者反复强调的:关键不在于项目名称里有没有"数据资产"四个字,而在于数据资产到底是不是第一顺位偿付来源。如果还款仍靠主体信用、担保兜底或地方国资闭环支持,就很难摆脱变相融资的质疑。

事实上,交易所早在2026年4月便试图通过收紧反馈节奏来控制申报规模。记者注意到,此前大量项目采用储架申报,但近期新申报已基本全部改为单期申报,审批节奏明显放缓,且深交所已在4月28日终止审核"豫州开封文旅数据资产第1期ABS"。

目前有消息称监管在酝酿出台数据资产ABS新的执行细则。

业内普遍认为,后续即便出台新细则,发行标准也大概率从严,符合真实现金流要求的项目极为稀缺,数据资产估值普遍不高也会制约融资规模,数据资产ABS规模或明显收缩。

受访对象普遍强调,本轮收紧并非否定数据资产ABS这一创新方向,而是一次穿透式的规则校准。

真正合规的路径应该是:数据资产完成确权入表与合规运营,数据产品或服务能持续产生可验证的经营性现金流,并以此为第一偿债来源。对于有稳定客户和持续收入的深耕型主体,数据资产证券化仍有长期价值;但对仅做"评估入表加担保增信"包装的项目,后续通过难度将显著上升。

若新规非常严格,数据资产ABS的发行量很可能出现骤降。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虽然各地已经归集一些数据资产,但真正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数据资产并不多。

“目前数据资产估值也普遍不高,如何撬动大额融资也是一个难题。若融资金额太小对城投意义不大。”上述券商投行人士认为。

中证鹏元结构融资部资深分析师唐春连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当前数据资产ABS尚处于培育期,弱主体、强资产的数据资产ABS发行存在较大难度。但考虑到拥有数据资产的主体主要为轻资产企业,当前资本市场的投资主体,对于外部增信仍有较强偏好,因此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市场参与主体可以恰当选择外部增信(包括担保机构、银行保函等)实现产品的顺利发行。

对于未来的发展方向,唐春连建议:“待投资者对数据资产ABS以及数据资产的经济效益有更深刻的认知,可以借鉴公募REITs、持有型不动产ABS的运行经验,实现纯靠基础资产现金流增信的ABS融资。”同时,他也指出,数据资产的确权入表以及付费机制是基础,“确权入表才能实现基础资产的可特定化,明确的付费机制可保障估值的可靠性、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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