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是城市流动的“名片”,更是展现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由于个别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贪图一己私利,出现了拒载、绕路、乱收费、不文明用语等令乘客们深恶痛绝的行为,极大降低了市民及游客的出行体验,更影响了城市文明整体形象。
遇到这类“糟心事”,很多乘客常常因怕麻烦而选择“忍气吞声”。但您知道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每一位驾驶员都负有规范经营的法律义务,违规行为必将受到惩戒。近日,临沂市交通运输部门持续开展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多辆违规出租车被依法处罚!
今天,
就用两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
结合相关法律规定,
带大家看一看这些违规行为的后果!
案例一:
违规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被查处
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接到12345投诉,市民反映称其在启阳国际机场乘坐出租车鲁QT5***至南坊**小区西门,表示该司机绕路行驶虚报乘坐时长,要求退还多收取的费用。收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经调取比对车辆轨迹,调查发现该涉事车辆实为鲁QT7****。随后对涉事驾驶员唐某进行了调查。经查,该车驾驶员当日在启阳国际机场拉载乘客到达目的地后,使用私自加装的遥控作弊设备,手动操控计价器计费,违规抬高乘车费用,并收取乘车费。
处理结果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对唐某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884107)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做好运营前例行检查,保持车辆设施、设备完好,车容整洁,备齐发票、备足零钱;
(二)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三)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及使用空调(884113)、音响、视频等服务设备;
(四)乘客携带行李时,主动帮助乘客取放行李;
(五)主动协助老、幼、病、残、孕等乘客上下车;
(六)不得在车内吸烟,忌食有异味的食物;
(七)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摆放、粘贴有关证件和标志;
(八)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
(九)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
(十)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十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礼让行车。
案例二:
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也违法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称其在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下单后,被接单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鲁QD*****驾驶员刘某辱骂。收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依法对涉事驾驶员开展调查。经查,鲁QD*****驾驶员刘某通过**平台接单,从兰山区某景点到某某精品酒店,刘某通过电话与乘客沟通上车地点未达成共识后使用不文明用语辱骂乘客。
处理结果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鲁QD*****车辆驾驶员刘某在接单中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之规定,被依法立案处罚。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四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对驾驶员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资格规定,文明行车、优质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
(二)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
(四)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五)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
(六)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
(七)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或者未经约车人或乘客同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
(八)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收费;
(九)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
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
违规收费、强行拼客、无故拒载……这些看似“赚了”的小聪明,最终换来的却是行政处罚的惩戒、信誉考核的扣分,甚至是全行业的通报批评。驾驶员朋友们,规范使用计价器是出租车行业的基本服务底线,更要真诚守护每一位乘客的出行信任,切勿额外索取;短途乘客不是“废单”,是这座城市的温度;未经同意硬塞客,寒了乘客的心,想多拉快跑,决不能牺牲乘客的权益!
乘客维权小贴士
如果您在乘坐出租车时遇到了拒载、议价、绕路、不打表、强制拼客、服务态度恶劣等违规行为,请不要沉默!
保留关键证据
务必索取乘车发票,并通过手机保留支付记录、车内交谈录音以及行车轨迹截屏等证据;
及时投诉举报
第一时间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7877212、7877231(巡游出租)、7877235(网约出租)进行维权,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一如既往地坚持“日常巡查+重点时段管控+关键区域布防”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聚焦火车站、客运站、商圈等客流密集区域,采取“定点值守+流动巡查”“线上监测+线下核查”的组合方式,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运营行为,不断擦亮城市文明“流动窗口”名片!
文明出行,你我同行!
欢迎广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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