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下属的黄冈、恩施两地监管分局先后发布多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三家银行机构因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或警告,多名相关责任人同步被追责,“双罚制”在湖北基层银行业渐成常态。
6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黄冈监管分局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交通银行(601328)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因“向证件不齐的项目发放贷款”,被处以罚款25万元。这是该分局今年以来对国有大型银行(884249)分支机构开出的重要罚单之一,也暴露出部分大型银行在项目贷款审批环节仍存在合规短板。
几乎同期,恩施金融监管分局于6月5日集中公示了多份行政处罚决定,涉及两家银行机构。
湖北利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到位、风险分类不准确”,被处以罚款40万元。与此同时,该行相关责任人刘某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另一名责任人方某受到警告处罚。贷款“三查”——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是银行信贷管理的核心制度,其三查不到位叠加风险分类失准,将直接影响银行对资产质量的真实判断。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恩县椿木营营业所因“管理不善导致金融许可证遗失”,被恩施金融监管分局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金融许可证是银行依法开展业务的法定凭证,其遗失不仅反映了基层网点在证照保管等基础管理上的漏洞,也折射出部分机构在日常合规工作中的松懈。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三起处罚中,有一起涉及对责任人的同步追责。在利川农商行(884252)的处罚案例中,两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处以“警告并罚款”“警告”的行政处罚,充分体现了监管机构在对金融机构进行处罚的同时,同步追究个人责任的“双罚制”导向。
从湖北近期监管处罚的整体态势来看,信贷业务违规仍是银行业被罚的最主要领域。据毕马威发布的《2025年全年金融业监管数据处罚分析及洞察建议》,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共向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开出罚单1366张,共处罚金15.6亿元;向相关责任人员共开出罚单1525张,涉及2084人。信贷业务违规在罚单中始终位居前列,贷款“三查”不到位、授信管理不审慎等问题反复出现。
分析人士指出,随着《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等制度不断完善,监管机构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亟须进一步提升合规意识,将风险防控贯穿于贷款全流程管理,同时加强内部管理与证照保管等基础性工作,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在审慎经营和风险防范方面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