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重磅发布,8月1日起施行!最新“可再生能源(850101)消费(883434)和消纳办法”出炉!
6月22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可再生能源(850101)消费(883434)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850101)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 2026年第42号令,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适用于能源(850101)用户可再生能源(850101)消费(883434)最低比重目标和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850101)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制定、监测和考核。
文件指出:
文件指出,可再生能源(850101)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是指国家规定各省级行政区域消纳的可再生能源(850101)电量占本区域全社会用电量应达到的比重目标,分为可再生能源(850101)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两类。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包括全部可再生能源(850101)发电种类;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包括除水电以外的其他可再生能源(850101)发电种类。
文件明确:
文件明确,未完成可再生能源(850101)消费(883434)最低比重目标的重点用能行业相关企业,由所在地省级能源(850101)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国家能源(850101)局派出机构,督促其在指标公布三个月内通过绿证交易或其他市场化交易方式补充完成,并及时上报国务院能源(850101)主管部门;逾期仍未完成的,由所在地省级能源(850101)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国家能源(850101)局派出机构予以约谈、通报,并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加强重点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