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扎实做好人工智能(885728)技术应用和风险防控,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人工智能(885728)安全开发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开发应用人工智能(885728)应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自主可控、务实高效及安全发展的原则。从治理架构、开发应用、数据治理、算力建设、风险管理、能力提升、保障与监督等方面提出了32项指导性意见。
一是完善人工智能(885728)治理架构。要求金融机构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建立健全人工智能(885728)全生命周期(883436)管理体系,加强应用场景和业务流程管理。
二是推进高水平人工智能(885728)开发应用。要求金融机构完善开发与测评体系,实现模型开发部署全流程管理,稳妥探索人工智能(885728)技术研发和金融智能体建设,促进行业应用生态建设。
三是提升数据治理能力。要求完善数据管理运营体系,提升数据服务能力,针对业务场景持续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和知识工程建设。
四是加强智能算力建设。按需布局建设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智能算力底座,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金融机构向中小金融机构输出算力服务,支持同业探索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五是完善人工智能(885728)风险治理框架。要求金融机构将人工智能(885728)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实施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和高风险应用准入管理,在高风险应用关键环节要建立人工监督和干预机制,加强外包和供应链风险管理。
六是提升人工智能(885728)安全开发应用能力。持续增强人工智能(885728)模型稳健性,提高透明度,促进可解释性,确保人工智能(885728)应用符合法律法规及社会价值观要求,加强网络安全(885459)、数据安全(885942)与个人信息保护,加强运营韧性和业务连续性管理。
七是保障与监督。明确金融监管总局及各级派出机构加强指导和监督,督促金融机构全面落实风险治理要求,关注金融业务合规风险,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加强风险应对处置,定期评估监管政策和监管效果,持续提高监管适配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