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两家支行合计被罚款360万元。
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小微企业贷款数据不实;数据管理不审慎;贷款“三查”不尽职;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金融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授信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以贷转存。
其中,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300万元;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被罚款30万元;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大支行被罚款30万元。
同时,相关责任人聂强、章萍、曾惟被分别给予警告;余德、倪永生、吁慕春被给予警告并被罚款共计1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