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贷款管理不审慎等,对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90万元;对邢晓洪、陈方永、孙敏洁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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