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孟刚)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医保影像云”基础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将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机构间影像检查数据跨省互通共享。参保人可通过个人端查阅本人及亲情账户的影像数据,医疗机构经授权后可调阅参保人的历史影像数据。
根据《规范》,医生接诊时,医院(884301)信息系统会自动提示该患者是否存在历史影像数据。医生如需调阅具体内容,须获得患者授权。之后,医生开具检查医嘱时,系统会自动提示该患者近期是否做过相同检查。
《规范》要求,医疗机构调阅历史影像数据时,首幅图像须在3秒内显示,CT、核磁共振每10幅图像加载不超过1秒。影像检查报告出具后,医疗机构须在24小时内完成数据上传,并优先上传急诊患者数据。省级影像中心应对上传图像进行质量控制。《规范》明确,门(急)诊影像数据须保存15年,住院影像数据须保存30年。
国家医保局明确,影像检查图像应真实反映人体解剖结构,严禁使用仿人体模型、质控水模、动植物等非真实人体图像;严禁将不同患者、不同时间、不同机构的图像拼接为同一次检查图像。此外,“医保影像云”须通过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测评,数据存储须加密。用于人工智能(885728)训练、大数据分析等二次利用时,须对个人信息进行不可逆匿名化处理,或依法取得个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