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850101)局发布关于印发《新型能源(850101)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文件指出,主要目标是: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850101)体系。能源(850101)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全面提升,能源(850101)进口多元可控;煤炭(850105)和石油消费(883434)达峰,非化石能源(850101)消费(883434)比重达到25%,风电(885641)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850101)发电量比重达到50%、成为电量主体;坚强韧性、绿色低碳、集成融合、智能高效的新型能源(850101)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能源(850101)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实现总体自主可控,迈入世界能源(850101)科技创新国家前列;适应新型能源(850101)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加快健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
推动新能源(850101)集成融合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发电与非电并举,加强新能源(850101)多品种互补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一体化聚合运营,推进陆上风电(885641)、光伏发电大规模平稳发展,海上风电(885641)向深远海发展,光热发电(886011)、海洋能规模化发展。推进“风光+生物质”一体化项目建设。提升新能源(850101)涉网性能,建设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850101)电站。积极推进地热能、氢能和绿色燃料发展,新能源(850101)非电利用规模实现倍增。建立完善新能源(850101)消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30年新能源发电(884150)量占比达到30%。
以水风光一体化为重点推进水电开发建设。加快推动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建设。
加快新型电网建设。推动清洁能源(850101)基地外送输电通道建设,优化送端电源结构,提升通道输送能力、利用效率和清洁电量占比。加强华中一南方、华中一华东、华北一华东、华中一西北等地区间电网互济,提升互补互济能力4000万千瓦左右。巩固完善以区域同步电网为基础、区域间异步互联的全国电网主网架格局。推动配电网向源网荷储资源高效配置平台转变,2030年力争具备承载9亿千瓦分布式新能源(850101)接入能力。加快建设智能电网(885311),建设智能化调度体系,提高新能源(850101)消纳水平。因地制宜发展智能微电网和绿电直连。
构建灵活弹性的电力负荷生态。充分挖掘用户侧调节潜力,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提高电力需求响应比例。加快推进虚拟电厂(886004)规模化发展,2030年虚拟电厂(886004)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
积极拓展绿色合作和对外投资空间。有序推进新能源(850101)产业链国际合作,加强技术和标准体系国际对接,推动产品、技术、标准、服务等一体化“走出去”。高质量打造能源(850101)重大标志性工程。优先开展“小而美”项目合作,围绕风电(885641)、光伏、氢能、储能(885921)等重点领域,推动建成一批经济效益好、示范效应强的绿色能源(850101)最佳实践项目。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850101)局关于印发《新型能源(850101)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6〕8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新型能源(850101)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