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十四五”时期,我国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神州大地“颜值”持续提升、“内涵”不断丰富。这背后,财政政策发挥着“指挥棒”和“定心丸”的关键作用。站在“十五五”开局的关键节点,财政政策正加快系统集成、迭代创新,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885919)目标,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坚实的财力支撑。
精准“输血”与机制“造血”
“十四五”时期,我国绿色低碳发展交出亮眼成绩单:累计培育国家绿色工厂超8000家、绿色工业园区超600个,绿色债券累计发行5.2万亿元。
这一成就离不开财政的鼎力支持。2021—2024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环保与绿色发展资金超过2.3万亿元,年均增长超3%。“十四五”时期,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绿色税种收入2.5万亿元,推动绿色发展方面减税降费1.5万亿元。多元化投入机制方面,财政部牵头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总规模88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出资100亿元,聚焦长江经济带,重点支持清洁能源(850101)、绿色交通等领域,已实现沿江省市、投资领域和投资方式的全覆盖,有力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低碳转型。同时,积极拓展国际融资渠道,2025年4月在英国伦敦成功发行首笔60亿元人民币绿色主权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中央财政预算中的合格绿色支出,向国际市场宣示了中国实现“双碳”目标的坚定决心。
2022年,财政部发布《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885919)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850101)体系、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支持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支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支持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等重点方向和领域,以及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税收政策激励约束作用、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等政策举措。财税、金融、标准等政策工具协同发力,引导生产要素向绿色低碳领域流动。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850101)和清洁能源(850101)车船税收优惠。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力度。鼓励银行引导信贷资源绿色化配置。积极发展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WLFC)、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我国在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方面已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效,形成了政策引导、市场驱动、技术创新、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格局,为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885919)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财政资金的有力保障下,我国能源(850101)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能源(850101)活动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能源(850101)结构的绿色低碳转型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中之重。中央财政实施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财政支持政策,先后分五批将88个城市纳入支持范围,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了天然气(885430)、电能、核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光伏、热电联产等多种清洁取暖模式,实现了全球有史以来规模最大、覆盖最广的民用能源(850101)转型。同时,出台政策措施支持风电(885641)、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850101)快速发展,支持新能源汽车(885431)推广应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等。2025年,全国一次能源(850101)生产总量51.3亿吨标准煤,比2020年增长27.3%,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筑牢能源(850101)支撑。
围绕推动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我国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税收激励、完善绿色采购及引导社会资本等多维举措,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财政支持体系,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设立政府产业基金、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绿色主权债券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和绿色产业项目。例如,支持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运营,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形成“财政+金融+社会”协同投入格局。
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廖岷曾发表署名文章,系统阐释了财政支持绿色转型的路径:加强公共资金支持、优化制度供给、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支持科技创新、深化国际合作。他指出,中国既保持了一定的经济增长韧性,又显著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持续性,正在通过实践提供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全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的“中国答案”。
先行先试与示范引领
在中央政策的顶层设计之下,一场因地制宜的绿色实践正在全国各地生根开花。各省纷纷出台配套政策,形成上下联动的政策合力。
2022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出台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885919)实施意见,构建“1+4+N”政策框架,为全国提供先行先试的省级范本。2024年底,北京出台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885919)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初步建立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彰显首都引领绿色发展的示范效应。2025年,四川设立省级节能减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型储能(885921)、循环经济等十大领域,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0万元,以真金白银引导产业绿色转型。
“十四五”时期,山东财政紧扣美丽山东建设目标,累计投入1462.5亿元,以“奖、补、惠、利”四维发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以“奖”为引,激发绿色转型内生动力。坚持目标导向,发挥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一是机制创新,奖优罚劣。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纳入考核,省级累计安排奖补资金148.35亿元,覆盖空气、水、海洋等全领域生态补偿,极大调动各市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积极性。二是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专项资金支持生态修复和林业(884004)改革重点任务,推动“无废城市”“美丽城市”建设,以点带面提升治理效能,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三是制度保障,引导转型。制定出台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对节能、排污指标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列入不予支持范围,强化财政资金绿色导向,引导企业走高效益、低耗能、低排放的绿色发展之路。
——以“补”助力,推动能源(850101)结构清洁焕新。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加大补助力度,推动产业能源(850101)绿色重塑。一是围绕源头治理,推广清洁取暖。统筹资金134.34亿元,支持农村新增清洁取暖改造481万户,显著改善秋冬季大气质量,提升人居环境生态品质。二是围绕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腾笼换鸟”。统筹资金42亿元,支持转移退出钢铁(850106)、焦化等落后产能5519万吨,助力制造业绿色技改,推动产业结构生态化升级。三是围绕布局未来,引领绿电领跑。落实新能源汽车(885431)、海上风电(885641)、生物质发电等补助政策。截至2025年底,全省非化石能源(850101)装机突破1.39亿千瓦,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全国第一,并且新增用电量全部由非化石能源(850101)供给,能源(850101)结构实现历史性跨越。
——以“惠”增效,释放财税政策激励潜能。完善财税激励体系,鼓励主体主动减排。一是严格落实减税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汽车(885431)等领域税收减免政策,充分释放政策效应,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降低绿色转型成本。二是全面推进政府绿色采购。2025年全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5.57亿元,占比高达76.6%;16市全部纳入全国绿色建材(850107)试点,成为全国唯一全覆盖省份,引领绿色消费新风尚。三是深入实施环境保护税改革。通过“多排污多缴税、少排污少缴税、不排污不缴税”的政策引导,强化企业治污责任,激发市场主体生态文明建设内生动力。
——以“利”撬动,注入财金联动发展活水。将财政政策和金融工具有机结合,推动行政驱动向“行政+经济”双轮驱动转变。一是做大做强基金引导。坚持精准发力、靶向施策,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累计投资绿色低碳项目384个,金额421亿元,带动社会资本1870亿元,省级政府引导基金连续十年位居中国政府引导基金排行榜前三名,引导资源要素向生态文明重点领域集聚。二是开展绿色担保专项业务。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绿色产业贷”,截至2025年底,累计担保7.6万笔、356.68亿元,推动破解绿色产业发展融资瓶颈。三是用足用好碳减排政策工具。对地方法人银行运用再贷款减碳引导额度给予25BP贴息,截至2025年底,累计安排贴息资金7500万元,支持银行借用再贷款300亿元,惠及9297户次经营主体,大幅降低绿色信贷成本。
正视挑战与集成创新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十五五”时期我国绿色低碳发展仍面临挑战。从国际看,绿色贸易壁垒增多,气候治理规则博弈复杂化;从国内看,政策供给存在结构性不足,激励型政策相对偏少,约束型政策占比较高。面对能源(850101)转型任务艰巨、传统产业升级压力大等现实挑战,必须着力强化激励导向,构建激励与约束协调配合的长效机制。
中央已明确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落实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科技、环保政策”,体现了协同发力的核心思路。展望未来,财政支持政策将重点围绕三大方向发力。
一是强化政策协同,构建联动机制。加强财政金融协同,组合运用贷款贴息、担保补偿、保费补贴等方式,探索创新政策工具,发挥政、银、担、企各方力量,财政金融资源同向发力,帮助解决绿色低碳领域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降低民间资本投向绿色低碳技术领域的成本。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引导、税收调节和政府绿色采购等多种政策措施,推动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融合,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和投融资模式创新,探索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的金融支持模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构建多元化全周期(883436)产品体系,在持续扩大和优化绿色信贷的同时,大力发展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资产证券化及转型金融工具。依托全国碳市场发展碳金融产品,精准满足实体经济,尤其是高碳行业转型的差异化融资需求。
二是加大激励供给,激发内生动力。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培育氢能、绿色燃料等新增长点”“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碳足迹管理体系,进一步扩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标志着我国绿色低碳发展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以奖代补、政府绿色采购等方式,对绿色低碳领先地区和企业给予激励,让“保护环境不吃亏、绿色发展有收益”成为常态。
三是健全市场机制,引导多元投入。2025年5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围绕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作出系统部署。充分发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将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同时,深化排污权、用能权、水权交易制度改革,通过市场发现价格、实现价值,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绿色投融资格局。
随着财政政策的持续加力、精准发力、协同聚力,一个更加契合激励相容原则的绿色低碳发展长效机制正在形成,为中国式现代化铺就最动人的绿色底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