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婴幼儿辅食生产,新规征求意见 禁止使用蜂蜜 防范肉毒杆菌中毒等风险中性

2026-07-03 14:38:15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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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月1日了解到,新版《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婴幼儿辅助食品是指供给6到36个月龄较大婴儿和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征求意见稿具体有哪些新变化?

严禁使用从散户采购的畜禽来源类原料

征求意见稿对婴幼儿辅助食品的原辅料(884131)提出了更加严格的管控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婴配食品注册处处长马朝辉介绍,新规禁止使用蜂蜜,防范肉毒杆菌中毒等风险。对主要原料供应商开展现场审核,对可能出现的掺杂使假物质进行必要的检测。

新规要求生产企业建立原辅料(884131)供应商审核制度与采购验收管理制度:对大米、小米、小麦、果蔬、畜禽、水产、乳和乳制品、维生素(886081)及微量元素等主要原辅料(884131)供应商或生产商进行现场质量安全审核;在原料入库前要查验原料的全项目检验报告;畜禽应来自自建或自控的规模化集中养殖的养殖场,严禁使用从散户采购的畜禽来源类原料。

强化致敏原料管理和共线生产要求

相比现行生产许可要求,征求意见稿在致敏原料管理、食品生产过程、生产工艺等方面也有不少新变化。

首次制定了对可能导致过敏的原料贮存管理要求,要求对致敏物质有特殊要求产品的原料应与含有该特定致敏物质的原料进行分隔或专区存放,并明确标识;在同一生产线上生产时,如果上一批次产品含有后续产品需管控的致敏物质,应进行有效清洁。

企业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产品关键工序及工艺参数开展验证并形成验证报告。同时明确生产企业应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食品安全(885406)管理人员、食品安全(885406)技术人员和生产操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并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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