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不实信息损害洋河商誉,淮安一网民被判公开道歉

2026-07-03 22:25:17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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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安网民赵某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宿迁经开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法院认定赵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针对洋河公司的不实信息,构成对洋河公司名誉权的侵害,判令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赵某在该账号上多次发布针对洋河公司的不实言论,并使用侮辱性言辞,部分内容还通过转发、评论等方式进行扩散,对洋河公司的产品声誉和品牌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3、法律界人士提醒,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企业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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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

近日,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河股份(002304)”)与淮安网民赵某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宿迁经开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法院认定赵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针对洋河公司的不实信息,构成对洋河公司名誉权的侵害,判令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据了解,被告赵某系侵权网络账号“缘*”(后更名)的实际使用人。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某在该账号上多次发布针对洋河公司的不实言论,并使用侮辱性言辞,部分内容还通过转发、评论等方式进行扩散,对洋河公司的产品声誉和品牌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法院判决生效后,赵某已履行判决,停止了侵权行为,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开道歉,如实承认其捏造事实、诋毁洋河品牌的侵权事实。

对此,洋河股份(002304)方面表示,公司始终坚持以真诚立身、以品质为本,诚恳接受社会公众的合理监督和善意批评。但对于通过网络捏造事实、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舆论空间。

法律界人士提醒,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企业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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