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 颖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加速和乡村全面振兴纵深推进的历史交汇期,农村养老成为关乎亿万农民福祉与乡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民生课题。2026年3月,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在国家层面对互助性养老作出系统性部署,标志着互助性养老正式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在此背景下,构建一个韧性足、动力强、协同好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破解农村养老难题、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的关键抓手,更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夯实乡村治理根基的重要举措。
构建稳健韧性的服务框架
构建农村互助性养老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首先要打造一个根基稳固、弹性机动的结构性支撑体系,能够在抵御风险、适应变化的过程中,持续提供可靠的养老服务。
推动服务模式多元化,增强系统抗风险能力。我国农村地域广阔,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各地资源禀赋差异较大,必须坚决杜绝“一刀切”式的单一发展模式。应鼓励各地立足乡情、村情、社情,探索形成因地制宜、百花齐放的互助养老发展新格局,避免因单一路径失效导致整个服务系统陷入停滞,切实提升养老服务体系的整体稳固性。
完善三级网络布局,构建弹性联动的服务体系。要着力打造“县—镇—村”三级联动、分层分类的服务网络,优化服务的网络化布局和功能分工,不仅能实现优质资源和专业技术服务的基层下沉,还能发挥基层贴近老年群体、灵活机动的自治优势,增强应对人口结构变化和突发事件等的适应能力,提升发展韧性。
培育互惠互助的价值体系
要真正焕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体系持久的生命力,必须扎根村社内部。构建农村互助养老持续发展新格局,关键在于充分遵守乡土社会文化伦理,激发村民持续自觉参与、共同创造价值的内生动力,夯实可持续发展根基。
深耕文化伦理,弘扬守望相助的共同体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推己及人思想、“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的邻里伦理,以及基于血缘地缘形成的“熟人社会”信任网络,共同构成了农村互助养老深厚的文化土壤与精神底色。必须深刻把握并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基因从历史记忆转化为现实行动,深入挖掘和宣传本土孝亲敬老典范和优良家风家训,开展孝亲敬老模范评选等活动,将互助行为从外在倡导内化为村民的情感认同、道德自觉和村社公共责任,激活内生发展动力。
创新制度设计,构建激励相容的互惠机制。积极探索和推广“时间银行”“积分制”等互助服务记录与兑换制度,将互助提供主体的服务进行量化记录和存储管理,在推进本区域服务体系完善与发展的基础上,探索积分跨区域兑换方式,将邻里互助行为转化为可存储、可流通的社会资本,推动构建“付出—积累—回报”的良性循环,有效破解农村互助参与积极性不足、资本人力不可持续等难题,通过打造“助人即利己”的互惠机制,激励村民及低龄健康老年人的长期参与热情。
优化协同治理的外部环境
推动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要深挖其内生动力源(600405),也要突破村社局限,完善“党政有力主导、社会有序参与、市场有效补充、政策保障有力”的协同治理生态,切实形成强有力的外部支撑环境。
强化党政主导,完善跨部门政策协同与法治保障。县级党委、政府应承担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的主导责任,完善民政、卫健、财政、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参与的常态化协调机制,形成推动互助养老发展的政策合力。要加快将实践中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地方性法规、政策制度及标准规范,明确政府、村集体、社会组织、家庭及个人的权责边界,为各类主体参与提供稳定的制度预期。
强化资源整合,构建多元筹资与成本共担机制。创新思路,创建“政府补贴引导、集体经济支持、社会慈善捐赠、家庭个人适度付费”相结合的多元筹资机制。政府财政资金应侧重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支出,提升资金使用绩效。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将经营收益、盘活闲置资产收益用于养老服务支出。同时,积极搭建多元参与平台,规范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乡贤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基金、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互助养老服务,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共建氛围。
构建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是一项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与人民幸福安康的系统性工程。未来,要坚持系统观念,持续在筑牢韧性、激活动力、深化协同治理上下功夫,以打造中国特色的农村养老新模式,回应亿万农民对“老有颐养”的深切期盼,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最温暖的民生基石。
【作者系中共西安市委党校(西安市行政学院)市情研究中心讲师;本文系2026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项目编号:2026QN0562)“社会交换视角下陕西农村互助养老可持续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