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7月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张文彤表示,《意见》从5个方面部署了重点改革任务。在坚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不突破的前提下,《意见》提出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和系统治理,探索建立资源权益指标交易激励机制,鼓励自然资源资产专业运营机构等经营主体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护工作,解决“如何守牢资源安全底线”的问题。
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
张文彤表示,《意见》围绕“有什么-值多少-由谁管-怎么管护-如何配置-收益实现-如何监督-如何考核”这一条自然资源资产的完整管理链条,坚持自然资源资产公有制基础不动摇,维护所有者和使用者权益不受损,从5个方面部署了重点改革任务,包括进一步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和价值实现、实现市场高效配置和资源有效利用、保障所有者和使用者权益等。
谈及“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司长王华斌介绍,近年来,自然资源部持续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统筹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和各类专项调查,覆盖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荒漠等各类自然资源及国家公园等国土空间。目前,全面摸清了有查明资源储量的164种矿产的数量、分布和开发利用情况,夯实能源(850101)资源安全根基。全国森林覆盖率达25.09%,森林蓄积量209.88亿立方米,我国成为全球增绿最多最快的国家;我国管辖海域约300万平方公里,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稳定保持在35%以上,自然资源家底持续夯实。
为实现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价值量”双清晰,《意见》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核算制度,建立核算技术标准体系,深度融合智能化新技术。北京、湖北、广东等地在全面摸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基础上,先行探索开展国有企业土地资产专项清查,形成全面、准确、动态更新的土地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空间账本”。
推动设立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针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不清、主体不明”的问题,《意见》主要从完善权利体系和统一确权登记两个关键举措入手。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胡善顺介绍,一方面,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用益物权等权利体系。《意见》着眼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提出了一系列完善产权制度的改革举措。比如,《意见》提出推动设立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通过设权赋能,促进国有农用地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探索单独设立深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完善填海成陆海域使用权向土地使用权转换衔接机制,来更好保障相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胡善顺介绍,自然资源部扎实有序开展国家公园、大江大河大湖、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点林区等重要生态空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经过这些年持续努力,已完成了首批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长江干流(四川段)、太湖等3800多个重点区域的登记工作,登记面积达37.7万平方公里。
同时,自然资源部大力推行不动产登记集成办理、“跨省通办”“带押过户”等便民利企改革。着力创新完善存量时代不动产登记政策,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高效配置和盘活利用。《意见》提出了深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改革,推进重点自然资源和重要国土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巩固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成果,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海域使用权等不动产登记;加快完善地籍数据库,推动形成统一产权底板等一系列重要任务。
“自然资源部将狠抓落实,推动加快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胡善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