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燃气安全!东莞14家燃气企业信用评价被扣分

2026-07-22 20: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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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

问财摘要

1、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布了2026年第二季度东莞市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14家企业存在不良行为被扣20-80分,大部分都是“未按要求开展入户安全检查”;32家企业存在良好行为获加分,大部分良好行为都是“联合镇级部门组织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活动”。 2、燃气企业信用评价由企业良好行为评价和企业不良行为评价两部分组成,分为A(优秀)、B(良好)、C(较差)三个等级。对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燃气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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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布了东莞市燃气经营企业2026年第二季度信用评价结果。南都记者了解到,今年第二季度,东莞市广隆兴能源(850101)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存在不良行为,被扣20-80分,不良行为包括未按要求开展入户安全检查等。此外,东莞市厚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存在良好行为获加分。

14家企业存在不良行为被扣20-80分

根据《东莞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版)》,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布了2026年第二季度东莞市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根据评价结果,全市共有14家燃气企业存在不良行为,被扣20-80分;不良行为大部分都是“未按要求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此外还有“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利用配送车辆流动销售燃气”“超过瓶装燃气供应站等级规定的容积存放瓶装燃气”等。

其中,东莞市广隆兴能源(850101)有限公司因两次“未按要求开展入户安全检查”、一次“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共被扣80分;东莞市恒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因两次“未按要求开展入户安全检查”、一次“利用配送车辆流动销售燃气”,同样被扣80分。

值得一提的是,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和东莞市麻涌兴华燃气有限公司均因“未按要求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分别被扣30分和20分。

广东兴华燃气集团官网资料显示,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和东莞市麻涌兴华燃气有限公司均隶属于该集团。该集团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2.2亿元,主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和管道燃气(含天然气(885430)与石油气)、实业投资等,属下有11家子公司,是广东省燃气协会副会长单位以及东莞市燃气行业协会会长单位,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连续多年获得“东莞市诚信服务示范单位”以及“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32家企业存在良好行为获加分

在加分方面,共有32家企业存在良好行为获加10-30分,其中大部分良好行为都是“联合镇级部门组织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活动”。

其中,东莞市厚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东莞市大岭山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东莞市麻涌兴华燃气有限公司均因“联合镇级部门组织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各获加30分;东莞新锋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因“获得镇级表彰或通报表扬”,获加30分。

此外,东莞新奥莞樟燃气有限公司、东莞市黄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东莞市塘厦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等多家燃气企业,均因“联合镇级部门组织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各获加20分;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因“获得市级表彰或通报表扬”获加20分。

东莞市鸿业石化有限公司因两次“联合镇级部门组织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活动”,获加20分。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第二季度,该公司还因两次“未按要求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共被扣60分。

东莞市大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因“联合镇级部门组织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活动”,获加10分;而今年第二季度,该公司还因两次“未按要求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共被扣50分。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表示,通过每季度向社会公开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一步传导压力,加强燃气行业的管理,规范燃气企业市场经营行为,促进燃气经营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同时,该评价结果可作为用气居民和商家选择瓶装燃气企业的参考。

C级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据了解,根据2024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东莞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版)》,燃气企业信用评价由企业良好行为评价(S1)和企业不良行为评价(S2)两部分组成。S1不设满分上限,基础分值定为1000分。信用评价得分S=1000+S1-S2。

根据信用评价得分结果,燃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较差)三个等级。评价得分为1100分及以上的,评价等级为“A”;评价得分为900分—1100分(不含)的,评价等级为“B”;评价得分为900分(不含)以下的,评价等级为“C”。

此外,燃气企业在《东莞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不良行为)》中违法情节分类为特别严重的不良行为,或者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燃气事故发生,信用评价直接评为C级。

其中,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燃气企业,实施正常管理,在东莞各类创先评优活动中给予优先考虑或推荐。对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的燃气企业,实施严密检查,每个月至少检查两次。

对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燃气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同时,对其重新进行燃气相关活动及办理行政许可、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等事项,严格审查监管。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还将把燃气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息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东莞)”平台,并提示有关部门对相应市场主体发送提醒函或采取相应措施。此外,燃气企业信用评价实行一年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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