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850101)局联合印发《可再生能源(850101)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十四五”以来,我国已构建起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850101)体系,形成了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850101)产业链。截至2025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850101)发电装机在电力总装机中占比突破60%,风电(885641)、光伏装机规模达18.4亿千瓦,历史性超过火电(884146),清洁电力供给能力大幅增强,绿色转型贡献更加突出。
“十五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是全球能源(850101)向低碳零碳转型的加速期,我国将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开启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可再生能源(850101)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主要支撑作用更加凸显。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850101)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十五五”期间可再生能源(850101)要在“十四五”高质量跃升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扩量提质、可靠替代”。
“扩量提质”,就是要综合考虑能源(850101)安全供应和绿色低碳转型需要,一方面保持合理发展规模和节奏,通过量的平稳增长,持续提高可再生能源(850101)供给比重,为全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筑牢低碳转型基础,另一方面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850101)开发、输送和利用综合效率,实现行业发展质的提升,增强可再生能源(850101)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效益。
“可靠替代”,就是要坚持先立后破、破立并举,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850101)加快“立起来”“靠得住”,逐步实现对传统能源(850101)的安全可靠替代,特别是加快提升新能源发电(884150)的系统友好性能,逐步推动可再生能源(850101)向兼具电量供应、容量支撑和系统调节能力的主力电源转变,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850101)体系夯实绿色能源(850101)支撑。
对于本次印发的《规划》,《金融时报》记者梳理要点如下:
总体目标
锚定我国碳达峰目标,为助力加快新型能源(850101)体系建设,《规划》设置了4个方面的主要目标:
一是总量目标,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850101)消费(883434)总量达到18亿吨标准煤左右。
二是发电目标,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850101)发电总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年发电量达到6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885641)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28亿千瓦以上、装机占比超过50%,年发电量达到4万亿千瓦时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30%。
三是非电利用目标,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850101)非电利用总规模较2025年增长1.5倍,折合约1.5亿吨标准煤。
四是可靠替代目标,到2030年,全国风电(885641)光伏平均置信出力达到8%,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风电(885641)光伏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十五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850101)可靠顶峰发电能力3亿千瓦以上。
七方面重点任务部署
为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规划》作出七方面重点任务部署:
一是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850101)电力供给,优化“三北”风电(885641)光伏基地、海上风电(885641)、水风光一体化和分布式新能源(850101)布局,积极推动生物质、光热及海洋能发电发展;
二是加快提升电力可靠替代能力,推进系统友好型风光电站、新能源(850101)多能一体化和抽水蓄能(885935)建设,提升负荷与新能源(850101)协同运行水平;
三是推动可再生能源(850101)非电利用实现突破,积极发展绿色氢氨醇、风光供热,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多元高效利用和地热能供暖(制冷);
四是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850101)消费(883434)水平,落实可再生能源(850101)消费(883434)最低比重目标,实施可再生能源(850101)替代行动;
五是巩固拓展可再生能源(850101)技术和产业优势,强化技术创新攻关和产业链供应链建设,提升新能源(850101)电站市场化运营能力;
六是健全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持续完善法律法规、市场交易、价格形成、绿证绿电和要素保障等;
七是深化可再生能源(850101)项目、产业、标准和认证等领域高水平国际合作。
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为保障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规划》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从法律法规、发展机制、市场机制、要素保障机制等方面,健全可再生能源(850101)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
——健全可再生能源(850101)发展法律法规。推动加快修订可再生能源(850101)法,以修法进一步凝聚共识、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完善全面市场化新阶段下可再生能源(850101)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设计,做好可再生能源(850101)法宣传贯彻,为“十五五”及更长一段时期可再生能源(850101)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优化可再生能源(850101)发展机制。健全可再生能源(850101)消费(883434)促进机制,落实可再生能源(850101)消费(883434)最低比重目标。完善可再生能源(850101)协调发展机制,强化可再生能源(850101)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更好推进网源协同。完善可再生能源(850101)开发建设管理机制,增强深远海海上风电(885641)、水风光一体化创新发展等政策供给。加强可再生能源(850101)规划建设、并网消纳、交易调度等监管。
——完善可再生能源(850101)市场化发展机制。持续完善适应新能源(850101)大规模高比例发展、全面入市的电力市场规则体系,推动大基地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优化集中式新能源(850101)报价方式,鼓励分布式新能源(850101)聚合交易。完善新能源(850101)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研究海上风电(885641)送出工程成本疏导机制,完善抽水蓄能(885935)、新型储能(885921)等调节性资源容量电价机制,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完善绿证绿电交易机制。
——强化可再生能源(850101)发展要素保障。资源空间方面,在试点基础上开展全国风电(885641)光伏资源普查,推进观测网和可开发资源数据库建设,研究制定适应新能源(850101)特点的空间复合利用政策。财政金融方面,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电力系统支撑保障方面,适度超前建设电网基础设施,推进配电网、智能微电网与主干电网一体发展,加强各类调节性资源规划建设和科学调用,强化电力系统对新能源(850101)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