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携程(TCOM)垄断案处罚决定,深入开展大数据分析和算法解析,查处携程(TCOM)滥用算法、流量等技术手段实施垄断行为的违法事实。这一处罚决定具有技术驱动反垄断监管范式完善、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推进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的重大标志性意义。
一、平台基于流量操控与算法定价的垄断行为实施情况
根据处罚决定,携程(TCOM)凭借其优势支配地位,构建了“流量赋能诱导—独家合作监测—限流摘牌惩罚”的独家合作垄断行为链条,通过流量倾斜、权益补偿等流量优待措施,诱导商家进行独家合作,对签署独家协议的商家实施选择性赋能,从而将流量分配的逻辑从“效率优先”转化为“排他优先”。这导致“非独家”商家丧失公平的曝光机会,在经营后果上被边缘化。此种策略实现了独家合作效果,却因形式“自愿”而极大增加了执法识别难度。
与此同时,携程(TCOM)依托智能定价算法、挂牌通及调价助手等自动调价工具,基本形成“全网最低价”自动干预技术链条。根据前期新闻报道和处罚决定推测,平台利用“比价系统”实时监控竞争性平台价格,并利用“调价助手”“挂牌通”等智能调价工具实现自动调价,以及对不配合的商家实施递进式的降低流量惩罚和扣除保证金的经济惩罚。这种算法驱动的隐蔽垄断行为,侵犯了商家的自主定价权,使得商家的利润空间被压缩。
携程(TCOM)利用流量操控和算法定价实施垄断行为,涉案行为存续时间久、隐蔽性强,行业危害深远,加剧了“内卷式”竞争,也给监管执法线索挖掘和证据固定带来了挑战。
二、新型技术手段下垄断行为的竞争危害分析
携程(TCOM)“独家合作”与“全网最低价”垄断行为具有算法隐蔽性与流量贯穿性的显著特点。平台的算法控制力从定价延伸至搜索排序、流量分配等核心环节。其算法权重调整不透明,定价逻辑不公开,导致商家被动承受结果却难以追溯决策依据。同时,另外一个显著特点是,流量贯穿从签约激励、履约惩戒到日常矫正的全部环节,成为平台操控商家最具效率的工具。在算法黑箱与流量杠杆的协同作用下,平台内竞争将从多维度、差异化的正常市场竞争,退化为围绕流量获取成本与价格底线的零和博弈,迫使商家选择独家合作以争夺稀缺的流量入口,不断压低售价以符合价格优势的要求,不断压缩服务成本以维持基本利润空间,持续陷入边际收益递减的恶性循环,对市场竞争秩序构成长期、深远的制度性损害。
三、依法查处垄断行为有力保障了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面对新型技术手段带来的执法挑战,此次处罚决定作为技术深度赋能反垄断监管的标志性案件,深度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885728)技术,及时发现并有效查处此类隐蔽性垄断行为,对加快推进反垄断监管能力数智化、现代化,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一是精准执法破除了通过流量限定交易的锁定效应,倒逼平台从“流量垄断”回归“技术创新”,将竞争重心从排他竞争、收割商家,转向提升平台算法效率、改善用户体验、投入硬核科技,助力锻造平台参与全球竞争的长久韧性;二是有效维护商家的合法权益和公平曝光机会,打破算法驱动的价格“内卷”机制,商家可以凭借产品特色和服务质量公平竞争,促使竞争回归质量、服务、创新等多元维度,支撑释放微观主体活力;三是强有力的执法行动将形成明确法律预期,监管部门有能力通过技术手段还原算法逻辑并固定证据,可以对平台形成有效威慑,引导平台主动披露算法逻辑、建立内部合规审查机制,推动技术治理与法治原则相融合,提升平台经济的整体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长远来看,反垄断监管执法能够持续深化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有效保障公平竞争秩序,推动平台将资源转向技术研发、效率提升和生态优化,打造平台真正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多方共赢,最终形成以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袁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