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34号,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目录(第一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公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7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34号,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目录(第一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公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