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7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国家文物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启动2026年首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围绕未来产业、装备制造、信息技术、通信、人工智能(885728)、消费(883434)品6个方向,系统布局24个专题。本文将围绕未来产业、装备制造、人工智能(885728)3个方向进行系列解读,帮助企业申报揭榜。
一、未来产业方向及5个专题设置
未来产业方向不是一般性的科技项目征集,也不是对已有产品和技术成果的简单评优,而是围绕明确的产业技术难题,由具备较强技术基础、工程化能力和产业协同能力的单位承担限期攻关任务。申报企业应围绕官方榜单选择具体任务,形成从技术攻关、样机或产品研制、试验验证到示范应用的完整实施方案。入围单位原则上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两年完成任务。任务完成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并择优确定优胜单位。
(一)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技术
重点围绕具身智能模型、算法、芯片、操作系统、核心部件、整机产品、典型应用及公共服务平台等环节开展攻关,主要包括:具身智能多模态大模型;具身智能世界模型;人形机器人(886069)群体智能技术;人形机器人(886069)全身运动控制算法;机器人端侧推理芯片;人形机器人(886069)专用操作系统;具身智能高质量数据集;人形机器人(886069)核心零部件及灵巧操作技术;面向工业、民生和特种领域的人形机器人(886069)应用;人形机器人(886069)全生命周期(883436)管理、检验检测、数据共享和网络安全平台。
该专题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应急管理部共同开展。企业申报时不能只强调机器人整机展示效果,应重点说明多模态感知、运动控制、灵巧操作、人机协同、环境适应和安全可靠等关键技术突破。
(二)原子级制造技术
重点围绕原子层材料生长、原子级精度加工、离子注入、晶圆减薄抛光、原子层沉积、原子态操控及高端传感器(885946)等技术开展攻关,主要面向集成电路、先进材料、高端传感和精密制造领域。
该专题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和试验条件要求。企业应重点证明已经具备精密加工、材料制备、工艺控制、检测分析或成套装备研制基础,避免以尚处于概念论证阶段的项目申报。
(三)生物制造高性能分离纯化装备
重点支持高性能生物大分子层析介质、生物分离膜、过滤膜组件、全自动层析柱、生物反应产物收集系统、智能化集成式分离系统和智能结晶纯化系统等任务。
该专题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支持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与企业、高校等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必须明确1家牵头单位,其余参与单位不超过4家,并且至少有1家用户企业。因此,单纯从事科研、但缺少产品工程化能力和应用验证条件的单位,原则上应与装备制造企业、生物制造企业或实际用户组成联合体。
(四)类脑智能
重点支持云侧和端侧类脑计算芯片、支持在线持续学习的类脑大模型、生物脑仿真系统、类脑算力基础设施、类脑感知器件、类脑推理加速系统、类脑机器人、低空飞行系统、车载感知决策、数据服务和评测平台等任务。
申报项目应体现类脑计算与传统人工智能(885728)方案的实质区别,说明项目在低功耗计算、脉冲神经网络、在线学习、生物启发式感知或认知决策等方面的技术路径及比较优势。
(五)激光制造前沿技术
重点围绕多能场耦合激光五轴加工、薄板智能焊接、高精度增材制造、激光高速全息直写、复杂金属结构件增材制造、多材料增材与再制造、水下原位激光增材修复等任务开展攻关。
企业应具备激光器、加工头、运动控制、工艺数据库、在线监测或成套装备集成能力,并落实可开展长周期(883436)测试和工程化验证的应用场景。
二、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企业规模、知识产权数量和人才称号数量不是唯一评价依据,但企业必须使用专利、测试报告、用户证明、既有合同和样机等材料证明实际技术能力。
三、联合体申报要求
鼓励企业、科技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体应遵循以下要求:
牵头单位只能有1家;
联合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家;
牵头单位应当承担核心技术和总体集成任务;
各参与单位的任务、指标、经费和知识产权安排应清楚明确;
不宜出现多家单位承担相同任务或者合作关系松散的情况;
涉及示范应用的,建议将用户单位纳入联合体或者取得正式应用证明;
生物制造高性能分离纯化装备专题至少应有1家用户企业。
联合体申报前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成果归属、保密责任、知识产权使用、违约责任及项目退出机制。
四、企业申报材料编制重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明确填写所申报的方向、专题及具体任务名称。项目名称应与官方任务高度对应,建议采用“技术对象+关键技术+产品或系统”的结构,避免使用“产业化项目”“平台建设项目”等过于宽泛的名称。
(二)现有基础
重点说明:
已掌握的核心技术;
已形成的样机、产品、软件或工艺;
已取得的第三方检测结果;
已申请或授权的核心知识产权;
已建立的试验验证平台;
已开展的典型用户应用;
项目团队及核心人员的相关经验。
现有基础部分不宜仅罗列专利和获奖情况,应说明其与揭榜任务的对应关系。
(三)关键问题和技术路线
申报材料应围绕官方提出的产业痛点进行分析,明确:
(四)指标分解
官方预期目标属于任务验收的重要依据。企业应将指标逐项分解为:
当前水平;
2027年阶段目标;
2028年最终目标;
测试方法;
测试环境;
证明材料;
责任单位。
申报指标原则上不得低于官方预期目标。对于识别准确率、调度时延、系统稳定性、加工精度、产品寿命和示范规模等指标,应提前明确第三方测试方案。
(五)示范应用
涉及产品和系统应用的项目,应说明:
示范单位名称及行业地位;
拟部署的产品数量和应用场景;
应用前后的技术、效率和成本对比;
示范单位能够提供的设备、数据和测试条件;
示范项目建设时间;
后续复制推广计划。
五、申报时间和报送方式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8月21日,但不同专题的申报方式不同:
专题 | 企业申报方式 | 推荐数量 |
人形机器人(886069)与具身智能技术 | 填写并盖章后报送推荐单位 | 地方推荐单位不超过20个,央企不超过3个 |
原子级制造技术 | 登录jbgs.ccidnet.com 申报 | 地方不超过20个,央企不超过3个 |
生物制造高性能分离纯化装备 | 线下报送推荐单位 | 地方不超过5个,央企不超过3个 |
类脑智能 | 填写并盖章后报送推荐单位 | 地方不超过20个,央企不超过3个 |
激光制造前沿技术 | 登录jbgs.ccidnet.com 申报 | 地方不超过20个,央企不超过3个 |
企业应提前向注册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央企业确认内部截止时间。地方推荐单位通常会设置早于国家截止日期的材料收集时间。
六、申报前自查清单
申报前应重点核查:
是否准确选择到具体揭榜任务;
是否满足官方全部量化指标;
是否具备两年内完成任务的现实条件;
是否落实示范场景和用户单位;
是否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联合体协议是否盖章完备;
财务、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纸质版、扫描版和可编辑版内容是否一致;
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名称和数据是否前后一致;
是否完成保密审查,不在申报材料中违规披露涉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