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遭“没一罚三”!合计罚没超1479万,有人靠朋友消息炒股

2026-08-08 09:47:54
来源:财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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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

问财摘要

1、证监会对两起内幕交易案进行行政处罚,公茂江和柳锡专均被“没一罚三”,合计罚没金额达1479.06万元。 2、公茂江在知悉内幕信息后,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并全部卖出,获利约60.72万元,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合计罚没约242.89万元。 3、柳锡专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朋友关系,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多次联络接触,并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获利约309.04万元,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合计罚没1236.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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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证监会对两起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公茂江、柳锡专两名当事人均被“没一罚三”,合计罚没金额1479.06万元。

其中,公茂江案涉及某公司的要约收购事项,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4年12月16日形成,公开于2025年1月17日。

公茂江不晚于2025年1月15日知悉内幕信息。2025年1月16日、1月17日,公茂江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约60.72万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没收公茂江违法所得60.72万元,并处以182.17万元罚款,合计罚没约242.89万元。

柳锡专案涉及某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该内幕信息形成于2024年10月18日,公开于2025年5月14日。

柳锡专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系朋友关系。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二人存在多次联络接触。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5月14日,柳锡专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获利约309.04万元。

证监会认为,柳锡专于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公司股票的时间与内幕信息的发展过程、公开时间高度吻合,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和正当信息来源。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没收柳锡专违法所得309.04万元,并处以927.13万元罚款,合计罚没1236.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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