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虚拟电厂价值跃迁激发用电侧灵活资源潜力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解读
我国新能源(850101)装机规模持续扩大,风光出力随机性、波动性导致系统调峰、调频、备用资源刚性不足。传统调节资源高度依赖煤电灵活性改造、集中式储能(885921),建设周期(883436)长、土地约束强、整体投资成本偏高。与此同时,用电侧蕴藏海量可调节资源潜力却被严重低估、亟待挖掘。终端电气化水平不断提升,分布式光伏、电动汽车、用户侧储能(885921)和数据中心等资源快速增长,加之工业可中断负荷、商业楼宇空调(884113)等资源,具备短时可调、广泛分布、聚合建设轻量化特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首次提出将虚拟电厂(886004)作为用电侧协同互动的重要载体,明确2030年预期性建设规模目标,将有力促进我国虚拟电厂(886004)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打通用电侧分散资源聚合、市场化交易、多元价值兑现全链条,推动虚拟电厂(886004)从应急需求工具跃迁,兼具保供、消纳、市场、民生多重价值的新型市场主体,推动电力系统由供给侧单向调节向供需双向互动、协同平衡转变。
一、虚拟电厂定位提升,成为需求侧协同重要支撑
虚拟电厂(886004)的战略定位在《规划》中实现了根本性跃升。从角色定位上,《规划》将其明确为促进用电侧协同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成为推动用电侧从“被动跟随”向“主动协同”转型的核心抓手,在新型电力系统中承担起更为基础性、系统性的功能定位。从市场功能上,《规划》明确提出推动虚拟电厂(886004)常态化、规模化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中,“常态化”意味着虚拟电厂(886004)将深度融入电力系统日常运行,从应急工具转变为具备持续参与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等多品种交易能力的核心参与方;“规模化”则要求形成稳定、可预期的调节能力供给,真正成长为电力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主体。在具体规模上,《规划》明确,到2030年,虚拟电厂(886004)最大调节能力超过5000万千瓦,成为用电侧协同互动的重要载体。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引导售电公司向虚拟电厂运营商转型
虚拟电厂(886004)的规模化发展,离不开优质市场主体的支撑。作为电力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售电公司具备开展虚拟电厂(886004)业务的基础优势。特别是已完成市场注册的售电公司,其已具备参与中长期和现货市场购售电业务的主体资质,相较其他虚拟电厂(886004)运营商,可减少售电资质申请等市场准入环节。然而,多数售电公司长期以购售电业务为主,在资源聚合、负荷预测、智能调度等技术能力方面仍存在短板,向资源聚合商的转型过程中面临较高技术和运营能力门槛。
《规划》明确支持具备条件的售电公司发展虚拟电厂(886004)业务,从市场主体维度为虚拟电厂(886004)发展指明了方向。一方面,明确了售电公司从传统单一的电量中间商,向兼具技术与响应能力的资源聚合商和综合能源(850101)服务商转型升级的清晰路径;另一方面,通过设置差异化的准入导向,引导售电行业摆脱传统低水平价差竞争的发展模式,转向负荷预测、资源聚合与智能调度等更精细化的核心能力建设,推动售电公司业务从单一购售电业务向综合能源(850101)服务跨越,不仅拓展业务边界和盈利空间,更为虚拟电厂(886004)规模化发展提供坚实的主体支撑。
三、创新商业模式,激发虚拟电厂市场发展活力
当前,虚拟电厂(886004)已从试点探索逐步迈向规模化推广阶段。尽管其能够聚合各类灵活性资源,为电力系统提供调峰、调频、备用等多样化服务,但受限于商业模式的不成熟,虚拟电厂(886004)的市场价值尚未完全兑现,尚未形成可持续的盈利闭环。现有电价体系对灵活性资源的定价能力不足,辅助服务市场补偿标准偏低,峰谷价差激励作用有限,导致虚拟电厂(886004)参与系统调节的边际收益难以覆盖聚合成本。
针对这一问题,《规划》明确提出创新商业模式,推动虚拟电厂(886004)加快发展,标志着“十五五”期间虚拟电厂(886004)的发展逻辑从政策驱动迈向市场驱动。面向“十五五”发展,虚拟电厂(886004)的盈利模式将从单一的需求响应补偿,向电力现货市场收益、辅助服务收益、容量补偿、增值服务等多元的收益结构演进。同时,分布式资源的不同特性也决定虚拟电厂(886004)需构建多元化商业模式。随着车网互动,算电协同、绿电消纳等用电新场景的快速发展,虚拟电厂(886004)商业模式将由传统调节服务向多场景融合、多市场协同拓展。
“十五五”期间,深入挖掘新兴业务的分布式资源商业价值,将成为虚拟电厂(886004)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各类的新兴业务的规模化发展也为这一多元收益模式提供新的想象空间。《规划》明确指出到2030年,建成可支撑超过1.1亿辆电动汽车出行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车网互动聚合可调充电规模将达到5000万千瓦——电动汽车既是聚合资源,也是收益载体,既可在用电高峰时向电网反向送电参与调峰获得补偿,又可在新能源(850101)大发时低价充电吸纳绿电降低用电成本,这种“双向套利”的能力使电动汽车成为虚拟电厂(886004)商业闭环中最具发掘潜力的可调资源之一。
四、完善制度机制与标准体系,夯实虚拟电厂规范发展的制度底座
虚拟电厂(886004)要实现从能调节走向可靠调节、高效调节,完善的制度体系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当前,部分地区虚拟电厂(886004)仍面临市场准入门槛不一、跨省跨区衔接不畅、接入响应标准化程度不足以及调用补偿机制不健全等堵点,制约了其市场化响应潜能的充分释放。
《规划》系统提出完善虚拟电厂(886004)交易规则、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和接入调用机制,从四个维度构建了虚拟电厂(886004)的制度框架。四个层面各有侧重、相互支撑——交易规则解决市场参与的制度通道问题,技术标准与接入调用解决分布式资源互联的技术规范问题,建设运行管理解决虚拟电厂(886004)项目落地的操作指引问题,四个维度互补互促,共同构成覆盖“市场准入—技术规范—建设运营—调度运行”全链条的制度闭环,为虚拟电厂(886004)从试点探索迈向规模化发展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
总体来看,“十五五”是虚拟电厂(886004)从试点示范迈向规模化发展的关键五年。紧扣《规划》部署要求,以商业模式创新激活市场活力,以制度机制完善夯实发展底座,以聚合能力提升筑牢运行根基,以规模化目标引领发展方向,必将推动虚拟电厂(886004)在新型电力系统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新能源(850101)消纳和电力安全保供提供有力支撑。
(南方电网能源(850101)发展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杨雄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