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套路贷”陷阱

2026-08-11 10:08:57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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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本文报道了“套路贷”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它以民间借贷为外衣,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犯罪分子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并采取威胁、滋扰、敲诈或者诉讼仲裁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2、中央已经就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打击重点包括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黑恶犯罪及相关犯罪。可以预见,伴随“软暴力”的“套路贷”违法犯罪,将成为接下来司法机关严惩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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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一杯奶茶钱,最新款手机带回家”“无抵押、放款快,内部绿色渠道秒到账”……这样的广告语在各大平台和电话推销中屡见不鲜,然而,看似“雪中送炭”的借款便利,可能是一张精心编织的致命陷阱。

这些诱人话术的背后,可能是一种被称为“套路贷”的违法犯罪行为。它并非刑法上的独立罪名,而是一系列以民间借贷为外衣、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总称。

“通常情况下,‘套路贷’的具体表现形式是,犯罪分子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并采取威胁、滋扰、敲诈或者诉讼仲裁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是‘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发领域。”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漫银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这种行为不仅攫取受害人高额财富,更容易对受害人的身心造成重大打击,电话轰炸、上门滋扰、威胁恐吓、曝光隐私,各种“软暴力”可能接踵而至,不少家庭因此分崩离析,甚至有人不堪重负走上绝路。

日前,中央就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从今年7月开始,利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根据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答记者问的介绍,此次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包括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883434)、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黑恶犯罪及相关犯罪。可以预见,伴随‘软暴力’的‘套路贷’违法犯罪,将成为接下来司法机关严惩的对象。”邓漫银说。

“套路贷”套路深

现实中,“套路贷”令人防不胜防。通常,犯罪团伙先以低门槛、快放款为诱饵,诱使借款人签署虚高金额的合同,再通过银行走账制造虚假流水,留下“合法证据”。随后,他们或以合同中的苛刻条款肆意认定违约,或故意制造还款障碍,让借款人“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例如,四川成都警方在打掉一个伪装成住房租赁公司的“套路贷”犯罪团伙时,揭开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债务陷阱。

叶女士因资金周转需要借钱,接到了一个自称与“金融管理部门”合作的贷款电话。对方准确报出了她被银行拒贷的额度、用途甚至征信查询次数。警方事后分析表示,这种精准信息描述打破了受害人的心理防线。

在后续的沟通中,叶女士签下了三份合同:一份13万元的借款协议、一份看似稳赚不赔的房屋托管合同以及一份暗藏玄机的授权委托书。

借款到账当天,她就被以“渠道服务费”“房屋评估费”名义扣减2.6万元,实际到手仅10.4万元。随后,租赁公司从未按约定支付过租金,却以“房屋被认定为群租房”等理由持续计收高额违约金。当叶女士想解除合同时,被告知提前终止要赔偿剩余4年租金的30%,合计33.12万元。就在她焦虑不已时,业务员又引荐了第二家公司,提出“债务优化”方案。

不到一年半时间,叶女士的债务从13万元飙升至1260余万元。为了保住房子,叶女士先后抵押了个人及父母名下的两套房产。

叶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金融时报》记者近日了解到多起类似案例。例如,某小额贷款公司实际经营人张某以民间借贷为外衣,引诱债务人签署空白借款合同、空白借据、空白收条,虚增借款本金数额,并以各种不合理理由认定债务人违约,不断垒高债务人债务金额。在债务人资金链断裂后,张某又通过诉讼执行程序,执行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资产,导致债务人遭受巨额损失。

“下饵、留证、挖坑、加码、收网”五步走

“套路贷”之所以令人防不胜防,在于它有一套环环相扣的“标准化流程”。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在宣讲中,将其概括为“下饵、留证、挖坑、加码、收网”五步诈骗手法。

所谓“下饵”,就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分子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或网络平台为外衣,打出“无抵押、放款快、低利息”的诱人广告。有的伪装成住房租赁公司,有的打着科技公司幌子开发网贷App。

“留证”则是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分子通过银行转账制造借款已全额支付的假象,随即以“砍头息”“服务费”“评估费”等名义收回部分款项,但借条和银行流水上写的却都是全额。

“挖坑”是“套路贷”最隐蔽也是最具杀伤力的一环。合同中往往暗藏常人难以察觉的苛刻条款,比如,托管合同里藏着高额违约金,授权委托书中写着“可代为清退换锁”。被害人稍有不慎就被认定为违约,违约金迅速垒高债务。

“加码”即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一旦被害人无力偿还,犯罪分子便“贴心”地介绍其他贷款公司“以贷还贷”。上述案例中,叶女士经5家贷款公司和11名放贷人“转单平账”,不到一年半时间,债务就飙升至1260余万元。

最后的“收网”环节,则是软硬兼施“索债”。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短信轰炸、骚扰亲友、网络曝光隐私、跟踪滋扰等“软暴力”手段逼迫还债。江西南昌某团伙在“套路贷”中发送拼接被害人头像的淫秽图片和威胁短信进行催收,“软暴力”催收共计1万余单,导致陈某某、李某某等20余名年轻被害人自杀、自残、抑郁、退学等。

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许多团伙还将诉讼、仲裁、公证等合法程序嵌入犯罪链条。邓漫银表示,这些团伙拿着看似合法的合同和流水去法院起诉,被害人往往因法律意识薄弱或已被债务压垮而缺席,无法得到有效救济。

屡禁不止:合法外衣下的“维权难”

“套路贷”为何屡禁不止?原因错综复杂。

合法外衣下的事实认定难,是摆在司法机关面前的第一道坎。“套路贷”犯罪分子手中往往持有完整的借款凭证、银行流水,甚至将公证、仲裁、诉讼等合法程序变成犯罪工具。一些案件从表面上看是民间借贷纠纷,实为“套路贷”犯罪在民事司法领域的延伸。而新型黑恶犯罪手段隐蔽、证据固定难度大,给一线干警办案带来诸多挑战。

与此同时,个人信息泄露成为犯罪分子精准围猎的“弹药”。犯罪分子之所以能精准找到目标,核心在于非法获取了个人征信、房产、信贷等敏感信息。这些本应受到严格保护的数据,成了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作案工具。可以说,“套路贷”的蔓延,本质上是信息安全防线失守与监管机制滞后的共同结果。

三条“风险提示”要牢记

面对不断翻新的“套路贷”,普通民众如何保护自己?邓漫银给出三点建议,可以归结为三个关键词:查、留、报。

借款之前“多查”。查资质,即核实贷款机构是否具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合法资质;查合同,即认真阅读每一份协议,拒绝在空白手续上签字或按手印;查利率,即警惕“每天只要几块钱”的话术,仔细核算实际年化利率。凡是让“租东西换现金”的,基本都是变相借贷;凡是宣传“无门槛、秒到账”的非正规渠道,都要高度警惕。

及时“留住”证据。一旦感到可能陷入“套路贷”,要第一时间保留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催收证据。这些证据是后续报案和维权的核心依据。不要因为“面子”而委曲求全,更不要因为害怕而继续“以贷养贷”,那只会让债务越滚越大。

遭遇侵害“早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如遇到困难,可根据案件事实向人民检察院、政法委等负有扫黑除恶职能的机关或部门控告。同时,可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非法放贷行为。

总之,“套路贷”之所以屡禁不绝,很大程度上在于其披着借贷的外衣,把诈骗做成了“生意”,把暴力伪装成“合同纠纷”,甚至借助信息不对称,钻了司法程序的空子。每一个被垒高的数字背后,都是一个被压垮的家庭;很多看似规范的合同背后,潜藏着精心策划的圈套。对于民众而言,千万要牢记那些主动找上门来的“低息贷款”,往往就是陷阱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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