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从“暴走团”占道到电动自行车超速,在这次系统性“大修”中,草案对一批马路乱象作出回应,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措施。
马路上的“任性”,往往就发生在你我身边。比如,有的“暴走团”以健身为名,无视交通规则,集体抢占非机动车道甚至机动车道,让正常行驶的车辆“无路可走”。再说电动自行车,一旦超速、改装,把限速当成了摆设,就成了城市交通的“移动隐患”。
此次修法,释放出一个清晰的信号:公共道路上的权利,从来不是无边界、无底线的,谁也没有任性的特权。“暴走团”可以健身,但不代表可以把马路当操场;电动自行车可以便捷,但速度不能凌驾于安全之上。每一种出行方式都必须以遵守规则为前提,每个人的权利行使,都不能以侵害他人权利作为代价。
厘定规则边界,首先就是要最大限度压缩“任性”空间。
“暴走团”为什么屡屡成为马路“路霸”?背后正是“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作祟。草案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明明白白告诉每个人,集体不是挡箭牌,人数多不等于路权大。
亮出规则边界,更是在戳破一些行业“陋习”,倒逼行业进步与权利保障。草案中对互联网平台就提出明确要求,“不得利用算法、平台规则等,强迫、纵容、默许其从业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这就意味着,那些以“最短时间”考核骑手、把超时风险转嫁给一线劳动者的做法,不能再以各种理由作借口。
当然,边界并非一成不变,规则的尺度同样也要随着社会发展不断校准。
比如今天电动自行车早已成为不少人通勤、生活的必需品,草案合理适度调整限速,将其最高时速从15公里调整为20公里,让规则更贴近现实,在解决群众出行“痛点”的同时,也让安全更有保障。
又比如在自动驾驶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草案明确了违章处理原则,要求自动驾驶汽车相关交通违法行为由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当驾驶舱的主角逐渐从“人”转向“系统”,规则体系也需要及时跟上技术迭代的步伐。这不仅是对新兴业态的规范,更是对公共安全的兜底。面对不断涌现的新场景、新挑战,规则既要有刚性约束,也要有弹性空间,通过动态调整实现精准治理。
法治,护航每一次出发和抵达。今天,出行形态越来越丰富,这既反映经济社会的发展,也说明在法治轨道上及时做出合理安排的紧迫性。让“人、车、路”各得其所,这是一道关乎安全和效率的必答题,也是公众对这次修法最深切的期待。
(执笔人:张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