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法治护航。202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数据安全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法律,该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根本遵循,将数据安全纳入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填补了数据安全领域立法空白。五年来,从完善制度到深化实践,从宏观布局到精细治理,数据安全法治体系持续完善,为数字中国建设筑牢了坚实屏障,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法治动能。
立柱架梁,构建起数据安全法治新框架
当今世界,数据已成为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的第五大生产要素,也已成为大国战略博弈的核心焦点。关键地理信息数据泄露会威胁国土安全,核心产业数据流失会动摇经济安全根基,个人信息滥用会侵蚀社会信任体系……面对数字经济爆发式增长带来的安全风险,数据安全专门立法势在必行。
《数据安全法》的出台,是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作出的重大立法部署。该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构建起了数据安全工作的基本制度框架,首创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破解“一刀切”治理困局,实现精准防护;建立全生命周期监管链条,覆盖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安全审查及出境管理;明确责任体系,压实数据处理者安全义务,划定跨境流动合规红线,让数据安全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五年来,以《数据安全法》为核心,以《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两翼,以配套条例、专项办法、行业规范为支撑的数据安全法治体系不断完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配套规章陆续出台,120余项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密集发布,数据安全治理实现了从碎片化到系统化的历史性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的历史性跨越。
利剑出鞘,有力打击数据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五年来,面对数据安全领域的新风险新挑战,各地区、各部门协同联动、精准施策,凝聚起跨部门、跨领域的监管合力。随着数据安全审查常态化推进,协同治理机制有效运转,数据安全保护工作深入推进,《数据安全法》的法治效能得到充分彰显。
根据法律授权,国家安全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使命,聚焦数据泄露、数据贩卖、数据滥用等突出风险,依法侦破一批涉及数据安全的案件,有力打击了非法获取、泄露、交易数据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境外势力对我国数据安全的渗透破坏。从侦破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攻击我国国家授时中心大案,到破获境外机构非法采集我国高铁电磁数据、稀土战略资源数据等典型案件;从有效防范境外针对我民航调度、港口航运、铁路运输网络的木马攻击,到依法查处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非法获取我国地理测绘信息等案件,国家安全机关精准打击了境外势力的各类数据窃密活动,及时阻断了境外渗透窃密链条,有力维护了国家数据安全。
全民共治,筑牢数据安全的人民防线
数据安全不是单一部门、单一行业的责任,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治共防。五年来,数据安全治理的社会基础不断夯实,全民共治的数据安全格局正在加速形成。
国家安全机关及有关部门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节点为契机,持续创新数据安全普法教育形式。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数据安全纳入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内部数据安全管理机制,主动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规范信息采集与使用流程,将合规要求嵌入算法逻辑、融入日常运营。广大人民群众的数据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显著提升。“人人知晓风险、人人参与防护、人人享有安全”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中国的数据安全治理,不仅筑牢了数字安全的人民防线,更让数字经济的红利惠及亿万人民,绘就了法治守护下的全民共建共享新图景。
五载风雨兼程,《数据安全法》从纸面走向地面、从条文融入实践,不仅重塑了国家数据治理的格局,更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数字航船保驾护航。面向智能化浪潮的新挑战,唯有持续强化法治引领、深化风险防控、凝聚共治合力,方能以更高水平的数据安全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安全机关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防范和打击危害数据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筑牢国家数据安全屏障,为护航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